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关于批复苍巴高速A14#弃土场临时用地的函

发布日期:2023-12-04 10:22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字号:  

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苍巴高速A14#弃土场临时用地已经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苍巴高速A14#弃土场施工临时使用恩阳区柳林镇天猫村7组土地1.106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1060公顷(其中:非耕地1.1060公顷,含园地0.0075公顷、林地1.0985公顷),四至界限以在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中备案范围为准。临时用地主要用途为建设项目施工,详细用途为弃土(渣)场。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用临时用地需取得其他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同意的,你单位应在使用前取得同意意见;临时用地使用期限长于相关部门或管理机构同意意见期限的,在同意意见的期限届满后须取得延期许可方可继续使用。在临时用地动工前,应按规定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等有关税费。

四、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切实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使用临时用地,不得造成安全隐患。需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临时用地上进行工程建设的,应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在建设过程中落实防治措施。

六、你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用途、范围使用土地,严禁扩大临时用地规模、改变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有其他造成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复垦后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行为,不得将临时用地出卖、出租、抵押或者转让。

七、你单位要按规定对拟损毁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你单位应自行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在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通过我局牵头组织的验收,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原种植条件。

八、你单位要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主动接受辖区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等单位安全生产、执法巡查、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等问题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使用临时用地、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未按规定复垦以及拒绝、阻碍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等行为,我局将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此函。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