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2024年度林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相关区级部门及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全区各级各类林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林业等相关工作,具备技术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本专业相关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林业和草原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本专业相关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林业和草原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
业范围内较为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本专业相关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设计等项目2个以上,形成专业技术报告,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验收。②参与林草工程建设项目2个以上,作业质量通过验收。③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或软件著作权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件,或参与选育的品种通过国家或省(部)级审(认)定为林木良种(草品种),或获得国家林草新品种授权1个以上。以上成果应在生产中取得较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④参与本专业有关的研究开发,完成科技成果1项以上,经相关机构转化、成果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或参与本专业有关的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类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专家评审,并取得良好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⑤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本辖区林草相关灾(疫)情防治工作,制定监测、预防、评估方案并正式印发,或参与组织实施,成效显著。⑥参与编制修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工法并正式颁布实施;或参与编制本辖区林业和草原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等2个以上并正式印发实施。⑦承担本地本单位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修复、林草资源管理、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林长制管理、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草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任务,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受到广泛认可和肯定。⑧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第二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4.取得非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相关成果,转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层级。其中,转评前后职称所用专业知识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转评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职称取得时间可合并计算。
(四)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
4.任现职以来在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5.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五)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六)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申报人任现职期间需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低于12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90学时。
(七)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在本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以获奖证书为据)。
2.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1件(排名前五位)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排名前三位)或软件著作权3项(排名前三位);或获得国家林草新品种授权1个以上(品种权人排名前五位),或选育的品种通过国家审定为林木良种(或草品种)1项以上(排名前五位)或省级审定为林木良种(或草品种)1项以上(排名前三位)或省级认定林木良种2项以上(排名前三位),且成果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创造产值500万元以上。
三、申报专业
从事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专业工作的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四、申报程序
按照区人社局统一安排,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人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从事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申报人在所属辖区的镇、街道进行申报)
(一)个人自愿申报
凡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登录系统,选择巴中市恩阳区林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网上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提交审核。
(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对单位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区人社局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区人社局进行复审。
(五)材料报送
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受”,申报人员需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六)资格考试
所有农林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均需参加职称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才能进入答辩环节。
(七)答辩
凡申报林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通过职称资格考试的,均须参加区林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评议
由中评委组织专家组召开会议针对答辩结果进行评议,确定拟通过人员。
(九)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系统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评审结果确认
区农业农村局将系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发文。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材料规范性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报,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项材料的规范申报。
1.学历学位。学历学位信息务必按照毕业证书准确填写,且上传可在学信网查到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作为附件,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因无法在学信网查到的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情况说明作为附件。
2.论文。已刊发的论文需上传完整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原文作为附件;未发表的论文需由申报人单位核实确由申报人本人独立撰写完成,并提供相应书面情况说明作为附件。
3.业绩。所有业绩均分项填报并每项上传相应证明佐证材料作为附件。
4.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上传近5年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材料。(每年共计学时12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90学时)
5.年度考核。申报人员需上传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人社局档案室盖章复印件)。
6.其他。系统中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的其他一栏需上传申报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党风廉政或廉洁自律鉴定意见。
(二)申报时间安排:
材料申报均在申报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其中:个人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17:00;申报材料修改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7:00)各位申报人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0827-3369726。
(三)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中级职称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收取评审费100元。
(四)监督投诉电话:0827-3368323(区人社局)、18682705578(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