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强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13 14:52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以“法律七进”为平台,通过法治早班车、微信普法群、村村响广播等载体,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级文件精神、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全面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在醒目位置、人口较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132幅,展出宣传展板76次,利用“法治早班车”滚动式播放扫黑除恶相关规定320次,利用LED屏幕滚动式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及相关政策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87台(次)。

  强化监管,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进行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测试和线索摸排。通过向矫正小组成员、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走访调查等形式对“两类”人员开展全面深入摸排,建立《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核查摸底台账》,经过排查,“两类”人员中无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两类”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审核,对适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每季度逐个开展谈话谈心教育。充分利用手机定位、电话抽查、人脸识别等监管手段,实时了解重点人员所在位置,对其轨迹进行研判分析,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确保不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强化排查,深入化解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强重点地区和相关场所的矛盾纠纷排查,尤其对10类扫黑除恶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结合民生诉求深挖线索,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以典型调解案例为教育范本,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常态开展周一法治讲堂和会前学法,引导全体干警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决不充当“保护伞”。

  强化服务,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学习,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律师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主动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联系对接专项斗争中排摸出来的苗头性、隐患性问题,强化部门配合,协同作战,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