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五创联动工作规则(修订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3 09:56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字号:  
  恩五创办发〔2015〕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登科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单创办:
  《巴中市恩阳区五创联动工作规则(修订稿)》已经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巴中市恩阳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巴中市恩阳区五创联动工作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创建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五创联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建立五创联动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五创联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创建办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特修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区五创联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市、区委政府的有关决策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落实五创联动工作机制和工作标准,全面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公共服务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改善民生,大力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全民素质,为加快建设“四新恩阳”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推动我区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第三条 全区五创联动工作的目标是:力争2016年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2017年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2018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2020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努力将恩阳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齐全、环境质量优良、生态良性循环、市容优美整洁、城市管理规范、生活健康文明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四条 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五创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和各项任务;研究制定全区五创联动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全区的五创联动工作;组织、领导、规划、检查全区五创联动工作的重大活动;总结、推广全区五创联动工作的典型经验,听取和接受各地、各部门、各单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协调解决全区五创联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对各地、各部门的目标考核结果;推荐、审定、表彰全区五创联动工作的先进典型;审议、审定需问责的人和事;组织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 各单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各单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各项任务;研究制定各单项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单项创建工作;组织、领导、规划、检查单项创建重大活动;组织、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创建项目的实施;总结推广单项创建工作典型经验;听取和接受各地、各部门关于单项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协调解决单项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衔接创建工作,做好单项创建迎检的组织领导工作;向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请示问题;审定单项创建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推荐上报单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审议、上报单项创建需问责的人和事;组织单项创建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 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指导、参谋助手、信息反馈、督促检查。主要任务: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发挥好办公室的中枢神经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负责五创联动工作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办;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及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有关文稿的撰写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反馈信息,办好《五创联动》工作通报;组织、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创建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地、各部门五创联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创建专项资金提出建议意见;负责五创联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目标考核管理,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 各单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参谋助手、调研指导、信息反馈、督查考核。主要任务:负责制定单项创建工作方案;编制单项创建工作规划;落实单项创建工作任务;制定单项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承担单项创建工作目标考核任务;起草单项创建工作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汇报等各种文字材料;负责单项创建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负责单项创建的业务指导;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承办工作;负责组织对单项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负责单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设置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协调处理单项创建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各责任单位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落实、信息反馈。主要任务: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围绕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制定科学细致的创建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九条 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参加,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及各单项创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列席。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全区五创联动工作的重要事项,安排部署全区的五创联动工作;听取各地、各部门以及各单项创建工作的工作汇报;讨论审定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后,印发《纪要》,《纪要》由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分管领导签发。
  第十条 区五创联动工作调度会议(或推进会议):由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和有关单项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由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或相关副组长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落实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听取和督查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区五创联动工作调度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后,整理信息下发。
  第十一条 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由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单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组长、副组长、有关乡镇(街道)及区级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发起的领导主持。会议主要任务:协调解决五创联动和单项创建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加强协作联动,推动整体工作开展。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后,印发专题《会议纪要》,便于遵循。
  第四章 督查考核
  第十二条 全区五创联动的督查工作,由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牵头,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各单项创建工作办公室以及新闻媒体参与。督查主要采取专题督查、明查暗访、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新闻媒体曝光、会议督查、按时报送工作进度等方式进行。专题督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督查对象随机确定,督查结果专题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明查暗访、工作抽查、会议督查不定期进行,督查结果专题通报。各地、各部门报送工作进度每季度报送一次,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凡涉及负面通报的地区和单位必须及时进行整改,被负面通报一次年终按目标考核要求扣分;一年内被负面通报二次的将予以曝光,三次的将予以问责。
  第十三条 全区五创联动的考核工作,由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单项创建工作办公室参与,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目督办年初印发的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结果区市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
  第五章 信息反馈
  第十四条 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和各单项创建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办好创建工作简报,工作简报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签发。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完成市、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和各单项创建工作办公室下达的信息报送任务。
  第六章 公文审批
  第十五条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单项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须向区五创联动领导小组报送的公文,一律送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不得越级报送、多头报送。各部门报送的五创联动请示性公文,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应提前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提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
  第十六条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单项创建领导小组报送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需审批的公文,由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分工送签,重大事项报请组长审批。如属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且能明确答复的问题,由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直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七条 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由区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的常务副组长签发。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由分管副组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发,重大事项报请组长签发。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乡镇(街道)根据修订后的工作规则制定本地的工作规则。
  第十九条 本《工作规则》由区五创联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