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开庭审案 区长及副区长出庭应诉
5月7日上午,恩阳区法院院长徐锋开庭审理恩阳区人民政府、恩阳区公安分局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一把手”恩阳区人民政府区长何奎,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波出庭应诉。
该案是当事人罗某某不服恩阳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恩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恩阳区人民政府经审查最终做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罗某某不服,向恩阳区法院提请撤销行政复议及决定。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原告罗某某是否致伤第三人,以及罗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两个争议焦点,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何奎区长、吴波副区长全程参与,认真倾听原告诉求及理由,依法发表辩论意见及陈述意见,做到了“出庭又出声”“出声又出彩”。
今年以来,恩阳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强化考核问责,不仅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更实现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此次庭审活动,何奎区长、吴波副区长带头出庭应诉,为我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作出了表率,展现了政府的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