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市级各部门:
现将《巴中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巴中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圆满完成,为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服务巴中“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法治巴中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公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重点内容,列入市、县(区)党校和大巴山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青少年心里。组织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建立专题专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解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等基层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增进爱国情感。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维护宪法权威。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创作推广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微视频、漫画等法治文化作品。开展宪法法治文艺演出、宪法宣传教育成果展等活动。鼓励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学习民法典,组织各类学校以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巴中市“民法典七进”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常态化推进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积极创作民法典动漫、小品、短视频等普法作品,编发以案释法读本,通过全媒体全方位开展宣传。加强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围绕适应新发展阶段的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的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科技强市。围绕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协同,大力宣传涉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带一路”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市委“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扎实开展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切实发挥地方性法规在优化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五)深入宣传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宣传公共卫生安全、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立足新时代平安巴中建设,持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按要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注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围绕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就业保障、生态环境、禁毒防艾、金融风险防范、个人信息保护、退役军人保障、妇女儿童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市、县(区)党校和大巴山干部学院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和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在线旁听法庭庭审活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宪法法律进高校”等活动。加强巴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平昌县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以案释法教学。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专项法治教育,提高留守儿童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推广“心语姐姐”未检品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强化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做好农民工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民夜校、农民工就业培训内容,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活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持续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新市民等特殊群体,分类开展精准普法,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平安巴中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相关活动。加大《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对本市获评“四川十大法治人物”等先进典型开展学习宣传,鼓励全社会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全市法治建设中,融入全民守法环节,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立足地方特色,挖掘本地基层社会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法治内涵。深入推行“道德银行”模式,在“道德银行”积分细则中融入遵纪守法内容,引导村(居)民提升道德修养、法治意识。
(二)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建设质量,推动法治文化阵地规模化、集约化,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设,实现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中国工农红军石刻标语园、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川陕苏区将帅碑林、巴山游击队纪念馆等红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繁荣发展法治文艺
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推动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将法治文艺作品纳入文化作品评奖和艺术、出版扶持内容,鼓励社会创作生产与红色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搭建公益性法治文化活动平台,深入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挖掘、保护、宣传、传承
全面收集川陕苏区法治建设方面的文献、文物、法治故事和亲历者口述资料,全面考证红色法治遗址遗迹,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系统梳理本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加强红色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保护,积极争取入选四川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川陕苏区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对红色法治文化成果赋予时代内涵并加以传承,让红色法治文化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动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区)执法单位全覆盖。
(二)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结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鼓励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公职律师,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推广乡村(社区)“法律之家”建设经验,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每个村(社区)培育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着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易地搬迁安置点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推广“村民说事会”“众口调”等做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深化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加大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大中小学校门外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校依法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挥调解组织在依法处理校内纠纷中的作用。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法治特色学校”建设。
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落实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加强企业(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审核制度。开展企业(单位)“法治体检”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规范企业(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调处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推进、企业广泛欢迎的互动型依法治企、法治护企等专项活动。
(三)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工作,重点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网络安全、网络素养教育,培育网络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四)推进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持续开展法治攻坚“十大治理”和法治惠民“十件实事”活动,按规定参与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大实时普法力度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及修改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扩大社会参与度,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应当及时进行宣传学习解读。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推动执法办案过程中落实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拓展社会普法广度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成立巴中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持续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实务界专业人员等法律人才加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引导法治工作者成为传播法治精神的普法者。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智慧普法精度
强化普法平台建设。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打造智慧普法新模式,整合媒体资源,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打造高质量、新样式、全领域的立体普法矩阵,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到达率。
加大普法产品供给。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产品,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注重短视频、直播在普法中的运用,指导并鼓励社会各界创作主题鲜明、形式多样、适用于新媒体平台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产品,推动普法更接地气,更被群众喜闻乐见。
创新普法传播方式。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推动普法传播方式变革,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多方共享、联动发力、全媒推送,增强全社会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及时解决问题。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重点普法责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开设普法专栏专题,刊播法治公益广告,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完善工作保障
加强基层建设,推动各类资源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能力建设,分层分级对基层普法骨干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
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确保考核评价指标能够反映法治宣传教育各阶段、各地区、各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按规定申报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推动普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