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强力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
近年来,巴中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高位推动促整改。实行市领导挂包挂联环保督察问题制度,市委、市政府先后60余次专题研究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现场调研督导整改工作200余次。市领导以上率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环保蔚然成风。
精准施策抓整改。坚持依法依规、长短结合、分类施策,科学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明确整改督导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组成专家组对整改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进行现场“把脉问诊”。
严督问效促整改。实行督察问题整改“双月调度、定期通报、半年交账、年度考核”制度,常态化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及时在巴中市广播电视台、巴中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整改情况,并开设“环保曝光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对整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启动追责问责46件次、党政纪处分44人、诫勉谈话71人。
建章立制促长效。先后颁布实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8部环保地方性法规,创新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试行)》《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不力约谈实施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责任体系,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边界清晰、奖惩分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截至8月底,全市第一、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共425项,已完成整改415件,整改完成率达97.6%。507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