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中市恩阳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
近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恩阳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野生动物伤人、危害农作物现象频频发生,为降低农户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1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因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辖区人民政府给予致害补偿。根据《办法》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六部分、二十三条。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包括编制《实施细则》的法律依据以及纳入补偿的野生动物范围。
第二部分为职责分工,主要包括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及镇(街道)的相关职责。
第三部分为资金保障和紧急避险,主要包括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费用筹措单位和危及人身安全时可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四部分为补偿标准及原则,主要包括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进行补偿的五种情况以及不纳入补偿的六种情况,并对补偿标准做了说明。
第五部分为申报流程和审核审查,主要包括致害补偿的申报流程和审核部门。
第六部分为工作保障,主要包括区级部门、镇(街道)对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的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三、施行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