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河湖评定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4〕40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24年度省、市两级幸福河湖建设评定工作,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照《四川省级幸福河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开展自评,自评得分99.89分,达到省级幸福河湖标准,现予公示。
巴中市恩阳区总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