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总工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参与企业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参与地方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按照区委和市总的要求,研究和贯彻实施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履行工会干部协管职能,做好劳模的选树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管理和审计及区委区政府和市总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2.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按照巴中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
我会严格按照《巴中市恩阳区总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资金,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资金和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执行有效且及时,资金无截留、无挪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
根据巴中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用于困难职工专项补助、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的建设以及省部级劳模补助。我会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及“专款专用”的原则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于困难职工专项补助(包括困难职工帮扶、元旦春节送温暖)、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的建设以及省部级劳模补助(包括春节慰问、生活补助、荣誉津贴、健康体检、困难帮扶)。
2.项目目标、计划及进度
对核定在档(新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对省级及以上建档困难职工、特困企业职工、农民工、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和抗灾一线职工进行常态化走访慰问;根据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办公室、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常委、副区长2023年督办民生实事清单〉有通知》精神,建立14个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
根据计划该项目于2024年春节前完成。
3.绩效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申报情况
根据巴中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申报项目资金628945元。
2.批复情况
2023年12月收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28945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378345元、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93000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70000元、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87600元。
2.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于2023年12月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378345元。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职工20户,标准1495元/户;省级困难职工60户,标准3000元/户;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在档相对困难职工20户、省级困难职工65户,共计85户,标准2000元/户;实际支付379900元(含本级匹配资金1555元),支付率100.4%。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93000元,核定户数93户,标准1000元/人,实际支付93000元,支付率100%。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70000元,核定数量14个,标准5000元/个,实际支付70000元,支付率100%。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87600元,其中:春节慰问资金核定人数20人,慰问标准2100元/人;生活补助资金核定2人,标准4800元/人;荣誉津贴核定5人,标准3600元/人;困难帮扶核定1人,标准10000元/人;体检核定人数20人,标准400元/人。因一名劳模去世,一名劳模调离恩阳区,实际支付79000元,结余项目资金已退回区财政局,支付率100%。
2023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共计使用620345元,结余项目资金8600元已退回区财政局。使用完成率10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会对项目资金进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巴中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巴中市恩阳区总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巴中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严格支出控制,在资金预算、动态调整、审批、执行、支付等环节中能做到层层把关,确保该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经济保障部具体经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据实申报,财务部按相关要求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组织申报、评审、下达和公示公开项目内容。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会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做到基础信息准确,据实发放。切实管好用好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我会2023年度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628945元,困难职工专项补助资金378345元,实际支付379900元(含本级匹配资金);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金93000元,实际支付93000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资金70000元,实际支付70000元;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87600元,实际发放79000元,结余项目资金8600元退回区财政局。所有资金均以打卡直发的方式全部发放到位。任务完成率100%。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根据巴中市总工会《关于2023年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困难职工专项补助、全省职工常态化送温暖慰问、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补助、省部级劳模补助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已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所有项目资金支付,完成进度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做到了厉行节俭、及时发放,为困难劳模、困难职工解决了实际困难,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让困难劳模、困难职工真正得到帮扶救助同时感受到党和工会组织的关怀和关爱,激发工作热情,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切实让他们共享改革成果,增强他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可持续效益:通过对劳模、困难职工救助、对劳模群体的宣传,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及困难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将在一段时间内在社会上形成“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风气,社会氛围基本形成,达到预期目标。
4.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劳模及困难职工电话回访,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
我会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在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套取、占用等违规等情况。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我会自评综合得分98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七、2024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
川公网安备 51190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