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是恩阳区人民政府所属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访股)、乡村振兴办公室(区委农办秘书股、宜居乡村建设股)、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股(农业信息化和统计股)、农村发展项目办公室、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粮油股)、畜牧兽医渔业股(动物屠宰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化股、农村改革股(农村宅基地管理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林权管理股)、森林防火办公室、科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党建办)。
(二)机构职能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农村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和林业方面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设“宜居乡村”,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全区农业和林业产业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和涉农林企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林业、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保护工作;指导督促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监督管理林地、林木、陆生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承担全区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农业和林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和林业投资管理;拟订全区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农村和林业人才工作;承办全区农业、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办理全区涉农违法案件,促进农业行政执法,会同有关部门涉农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林业、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全系统人员编制数264人,包含控制性工勤编制数5人,在编在职人数26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2人,参公管理人员28人,事业人员2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预算收入309847365.22元,2022年度结转资金0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36045983.00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374001382.22元;年初预算收入82474920元,追加预算收入227372445.22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支出309847365.22元,基本支出36045983.00元,其中: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支出31808642.00元,公用经费支出4237341.00元,项目支出374001382.22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本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恩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含括会计核算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公车管理、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资产物资及设施设备、收入管理、票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加值班误餐费管理,报刊费及广告宣传资料制作费管理,工会经费等制度,有工作制度、纪律制度、内控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单位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到科学合理的编制。按要求做到了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细化了绩效管理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增添管理措施,加强项目实施和监控,积极配合中期评估和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单位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防范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程序进行采购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及时更新、折旧和报废;预决算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财务核算,积极配合接受审计、巡查、财政的监督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3年,根据我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以农林牧发展为中心,安全为底线的开展工作,全系统上下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加压奋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内,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我局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追加的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批复后随批复及时进行了下达,转移支付在收到专项资金时及时进行了拨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校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预算支出。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步加强。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局安排的基本支出保证了我局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重视,预算安排的项用支出是非常必要的,我局在执行上是严格执行遵照各项财经纪律的,在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预算法》同时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程序进行采购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资产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专人管理建立台账。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积极配合接受审计、财政的监督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评价结论
2023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是抓实粮猪生产,稳住农业“基本盘”。粮油扩面增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4.7万亩,开工建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到镇(街道)、村(社区)、户,并抓实农资储备,强化良种良法支撑,集中力量抓示范建设,确保全年粮食丰收。2023年,全区粮食播面94.39万亩、总产36.18万吨,其中:小春粮食播面达27.69万亩、产量7.94万吨,大春粮食播面66.7万亩、产量28.24万吨,油菜播面23.3万亩、产量3.45万吨。畜禽稳产保供。坚持以扩大生猪产能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猪九条”,扎实抓好生猪补栏出栏,同步发展巴山肉牛产业,加快规模场建设,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全力促进畜牧业增产增效。目前,全区新(改)建牛场20个,出栏肉牛1.9万余头,存栏2.8万余头。2023年,预计全区出栏生猪54万头,存栏能繁母猪3.2万头。果蔬提质增效。全面落实“菜篮子”民生工程项目,强化基础建设,开展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培育。2023年,巩固现有蔬菜播面25万亩,新增播面1300亩,新培育规模化生产主体5个,新建秋延后辣椒生产示范种植基地1个。发展特色水果产业,实地开展品种改良与高品质生产技术指导,完成柑橘等水果新品种改良4000余亩。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牢守森林“百宝库”。抓实“林长制”工作。全区设立三级林长1088人,建立三级林长信息库,将林长、警长、检察长、“一长两员”等基础信息建档登记。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提起涉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补植树木2000余株。三单一函”制度有序推进,紧扣林业重点工作、重点问题进行季度通报2次,共发出工作督办(提示)函13份,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通知》,从严格用途管制、落实保护责任、打击违法行为等方面规范全区林地管理。主动对接、优化服务、及时督促重点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申办工作40余次,依法审核转报15个永久使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申请材料,其中:已获省市批准13个项目,涉及使用林地面积13.2751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4.8006万元。积极发展林业经济。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村集体+林农+项目公司”利益联结机制,林下产业收益按7:1:2进行分配,已在九镇完成现有林改培目标树种采伐及整地500余亩,茯苓种植示范园区整地及辅料准备200余亩。在明阳、渔溪等地建设木本药材种植基地200余亩。全区义务植树58.17万株,参加义务植树19.49万人次,完成营造林1.7万亩。
三是坚持项目为王,筑牢发展“压舱石”。狠抓项目谋划。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国家投资导向,瞄准重大基建、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等需求,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截至目前,完成市区重大项目储备36个、计划总投资51.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个数的102.85%、储备总投资的86.5%;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完成入库金额25.6亿元,已超额完成任务。积极向上争取。紧盯关键节点、关键人物,集中力量跑项目、跑资金,广泛获取信息,时刻掌握上级安排资金进度、项目安排计划、政策投向。截至目前,争取到位各类项目建设无偿补助资金3.0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9%,第四季度预计到位资金5500万元,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加速项目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有力推动涉农领域各类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推进。今年我局承担市区重点项目12个,其中市级重点项目8个、区级重点项目4个,计划2023年投资24.6亿元。截至10月,已完成投资18.4648亿元,完成投资任务的75%,预计12月市区重点项目按计划全部完工。聚力精准招商。认真落实区委“投资促进提升年”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园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扛实肉制品产业、生物医药产业2个链办职责,整合全局上下力量,充分挖掘朋友圈、同学会、川商会等优势资源,锁定头部企业目标,积极外出、精准招商,齐心协力抓实招商引资工作。截至10月,对接民福记、正大、中粮等相关企业28次,签署框架协议4份,计划投资36.14亿元;到省厅市局汇报、对接45次。
四是做强农业园区,打造富农“新引擎”。坚持规划引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对园区建设进行全程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持续优化园区总体规划和省五星级园区专项规划,同步规划下苏-苏村坝多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的恩阳新田园、宜宾·恩阳(碧石)农旅融合现代农业产业园。聚焦“五化”建园。持续与川农大、省农科院等深度合作,选择国省主推、适生本地的优良当家品种,省级粮油园区示范推广水稻、油菜良种6个,建立新品种示范基地200亩。依托田园恩阳智慧农业云平台,建成海山村农园通平台1个,建立园区全覆盖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合格率达100%,“二品一标”产品29个。配套各类农机具700余台(套),成立农机专合社13个,建成“全程机械化+农事综合服务中心”2处,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90%。采取“以种定养、以养定种”方式,建立“稻鱼”“稻鸭”“稻虾”共生基地1000亩,亩产增收2000余元。丰富运营模式。采取财政投入、金融信贷、社会资本、业主自筹等多种投入方式,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1.4亿余元。吸引国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户参与农事体验、巴山民宿、生态康养等业态,举办油菜花节、农民丰收节、研学科普等活动10余次,有力推进产业园区、田园景区、新型社区“三区同建”。
五是深化农村改革,鼓起农民“钱袋子”。持续推进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经验,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纠错,出台《巴中市恩阳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责任及农村村民建房相关要求。组织各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排“一户多宅”、无建房资格建房等违法违规使用宅基地行为,形成违法违规使用宅基地线索台账。改革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围绕四大特色产业,深化“五个一”增收行动,引导发展“五小”经济,持续壮大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截至目前,全区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563家、家庭农场899家。其中:建成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4家(国家级6家、省级29家、市级46家、区级123家);建成家庭农场示范场214家(省级30家、市级62家、区级122家)。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做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数据校核工作,已完成全区306个涉农村(居)基础数据、组织数据校核,监管服务平台已录入固定资产24.51亿元、资源性资产102.79万亩,银村直连累计收支业务6165笔,成功支付1.23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各镇编制《巴中市恩阳区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使用涉农融合资金、项目资金等1500余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提升能力、开展社会化服务。采取“股份合作、资产租赁、代种经营、产业保底”等模式,完善“127”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四大特色产业。持续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六是狠抓安全生产,拧紧行业“安全网”。行业安全监管有实招。压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镇(街道)属地三方责任,实行1名局班子成员+2个局属单位(股室)挂包2个镇(街道)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农业行业防汛减灾、在建工程等“12+2”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指导。截至目前,共排查农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87家,排查隐患23起,整治23起,整改率达100%。农产品质量监管有举措。推动和完善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全区596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制定《2023年恩阳区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抽查工作方案》,按照0.95批次/千人,共329批任务进行抽检。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对上市的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4000批次,合格率达100%。农业执法监管有力度。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开展农资(饲料、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关口,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做好执法监管工作。今年来,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10台次、执法人员546人次,开展农药产品执法抽查样品4个、农产品样品84个,检查经营主体229个,责令改正或整改93个,处理投诉举报28起,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共13件。森林防灭火有成效。严格护林员巡山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强防火隔离带开设和维护,森林防灭火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区已排查整改森林防火隐患124处,累计清理林下可燃物1860余吨,完善森林防火隔离带和防火道72公里、消防水池4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七是坚持党建引领,争创三农“新标杆”。强化政治学习。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等系列会议精神,先后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专题学习会6次,研讨交流7次,专题党课3次,撰写讨论交流材料40余份,组织党员观看教育片、纪录片3次。强化阵地建设。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筑牢机关党组织建设。选举成立机关纪委,并将于下月对现有各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确保党组建设更加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室”,合理规划布置党旗、入党誓词等上墙内容,成为党支部党员活动、议事、宣誓的新阵地。强化作风建设。以“水地路”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落实全市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着力发现和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已排查涉农“水地路”项目40个,实地开展自查204次,发现问题数48个,已整改到位25个,并向区纪委和市农业农村局同步移交问题线索3个。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为30分,绩效目标管理为15分,绩效运行管控为25分,绩效评价实施为15分,评价结果应用15分,绩效管理创新为10分,总绩效为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资金调度效率低,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3)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
(二)改进建议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直属站所(股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 2024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及计算方法 | 评价得分 |
| 评价得分 | ||||||
| 基础工作管理(30分) | 组织机构完善 | 岗位设置合理 | 4 | 包括成立各种相应的组织机构 | 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内控岗位设置合理得4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控岗位设置不合理相应扣分 | 4 |
| 管理制度完善 | 内控制度建立 | 4 | 包括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完善4分,制度不够完善相应扣分 | 4 | |
| 内控制度合规性 | 4 | 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制度合法、合规、完整4分,反之相应扣分 | 4 | ||
| 内控制度执行 | 4 | 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有效执行4分,未能有效执行相应扣分 | 4 | ||
| 指标体系完善 | 指标体系完善程度 | 2 | 部门制定的项目预算支出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健全 | 个性指标体系健全2分,指标体系不够健全相应扣分 | 2 | |
| 宣传培训 | 宣传培训 | 2 | 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宣传培训 | 开展了宣传培训2分,未能全面开展宣传培训相应扣分 | 2 | |
| 会计核算 | 会计核算及时性 | 2 | 会计核算及时 | 会计核算及时,日清月结的得2分,核算不及时的相应扣分 | 2 | |
| 会计核算规范性 | 5 | 会计核算规范 | 会计核算规范、科目使用准确、原始发票及附件充分、分项目核算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 5 | ||
| 会计档案管理 | 3 | 会计档案规范 | 会计档案整理规范的得3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 | 3 | ||
| 绩效目标管理(1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规性 | 2 | 绩效目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相关法规和总体规划2分,绩效目标不够合理的相应扣分 | 2 |
| 与工作衔接度 | 2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 绩效目标符合部分“三定”方案2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2 | ||
| 与中长期规划衔接度 | 2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 绩效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2分,不符合相应扣分 | 2 | ||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绩效目标覆盖率 | 4 | 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布置的要求 | 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每低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绩效指标完整性 | 2 | 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写完整 | 申报表填写完整2分,不够完整相应扣分 | 2 | |
| 绩效指标操作性 | 2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 | 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2分,反之相应扣分 | 2 | ||
| 与预算资金匹配度 | 1 | 绩效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绩效指标与资金相匹配1分,不完全匹配相应扣分 | 1 | ||
| 绩效运行监控(25分)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预算支出完成率 | 5 | 部门支出预算完成程度 | 年初预算完成率=(年度支出预算完成数/年初支出预算数)×100%。年初预算完成率=100%为达到要求。每低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项目预算调整变动率 | 部门预算项目执行率 | 3 | 部门项目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变动率=(项目预算调整数/年初项目预算数)×100%。预算调整变动率=0为达到要求。每高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 绩效运行监控(25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财政审批、政府采购合规性 | 3 |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财政审批情况、政府采购合规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为达到要求。每高于或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若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且没有发生实际采购行为得3分;若预算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但发生实际采购行为的得0分;若预算单位有政府采购预算但没发生实际采购行的为得0分) | 3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5 | 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程度 | 控制率=(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控制率≤100%为达到要求得5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1 | 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已建好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未建好的0分 | 1 | |
| 资产清核 | 2 | 部门资产清理核实开展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情况得2分,反之0分 | 2 | ||
| 日常管理 | 2 | 部门资产登记、上报及管理情况 | 考核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国有资产登记、上报,并出台管理办法、制度等措施得2分,已登记、上报但未出台管理办法措施得1分,未登记、上报未出台管理办法措施0分 | 2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预算信息公开 | 2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得2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2 | |
| 决算信息公开 | 2 | 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决算信息 | 按规定公开决算信息得2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减分数 | 2 | ||
| 绩效评价实施(15分)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部门项目自评率 | 5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覆盖情况 | 项目自评率=自评项目数/项目总数×100%。按项目自评率得分。 | 5 |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资金评价覆盖率 | 5 | 部门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项目资金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100%得5分;每低于要求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 评价质量 | 评价质量 | 5 | 部门绩效评价质量情况 | 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报告质量、资料收集情况等综合评分 | 5 | |
| 评价结果应用(15分) | 绩效公开 | 绩效信息公开 | 3 | 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 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在单位门户网站等公开的得3分,未按规定公开相应扣分 | 3 |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绩效管理问题整改 | 3 | 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 上年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其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 | 3 | 按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的得3分,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按比例得分 | 3 | |
| 绩效问责 | 绩效问责 | 3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 | 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 3 | |
| 项目调整 | 项目及资金调整 | 3 |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下年项目及金额 | 按规定调整的得3分,未按规定实施绩效问责相应扣分 | 3 | |
| 绩效管理创新(+10分) | 管理制度创新 | 管理制度创新 | 10 |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管理制度有创新 | 在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制定有关制度或者发表相关研究文章的相应得分 | |
| 绩效管理创新(+10分) | 工作推进创新 | 工作推进创新 | 5 | 在工作推进中有创新 | 在推进自我评价、配合重点评价、完善个性指标体系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 |
| 结果应用创新 | 结果应用创新 | 5 | 在结果应用中有创新 | 在评价结果公开、向政府报告等结果应用工作方面的创新的相应得分 | ||
| 监督发现问题 (-10分) | 违规问题 | 违规问题 | -10 | 部门或个人存在违反《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受到处理处罚的情况 | 各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每发现一类问题扣1分(多个部门发现的同类问题不重复扣分),涉及金额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扣2--10分 | |
| 评价结论 | 优秀 | 总评分(X) 优秀(X≥90分) 良好(90>X≥75分)合格(75分>X≥60分) 不合格(X<60分) | ||||
川公网安备 51190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