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26 16:37信息来源: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通过省级推荐,巴中市恩阳区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中央储备库,2021年12月30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区中央农村整治资金1575万元,支持用于该项目建设。

为有效解决恩阳区环境突出问题,补齐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21年到位的1575万元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农村聚居点污水治理:一是开展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工程监理等,费用49.85万元;二是实施巴中市恩阳区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2年度),主要建设内容为:柳林镇、下八庙镇、玉山镇、上八庙镇、尹家镇、渔溪镇、九镇、文治街道、司城街道等9个镇(街道)39个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379.3万元;三是实施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明阳镇高店子社区、双胜镇红岩社区、柳林镇海山村、下八庙镇万寿村等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投资金额98.3万元(重新安排,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达标及项目效果四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措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相关建议,为以后项目申报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自评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现场检查、资料收集和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为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副区长专题研究,就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工程设计、要素保障、资金使用等情况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组建专班,局长亲抓,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具体落实评价工作,同时加快项目相关工作进度,及时形成实物工程量。在现场检查阶段,通过查看工程现场、调阅数据资料、询问相关人员、满意度调查等具体方式完善评价材料;在报告撰写阶段,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财政局在汇总整理、定量分析、定性分析相关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作出客观的自评报告。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资金管理

1.资金分配情况

恩阳区制定了《巴中市恩阳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恩府办〔2019〕35号)》和《巴中市恩阳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规程》(恩府办〔2022〕31号),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效保证项目规划实施,资金专款专用。截止绩效评价日,专项资金1575万元已全部划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恩阳区按照项目进度已向项目施工单位拨付专项资金1075.89万元,拨付基本按照工程进度序时拨付,资金分配紧密结合本区农村工作特点,并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资金使用情况

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对中央专项资金建立专账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申报、审批、拨付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情况。截止绩效评价日,恩阳生态环境局已拨付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075.89万元,资金执行率达68.3%。

3.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恩阳区严格落实库选项目要求,即拟实施的项目都是纳入中央、省级项目库的项目;二是认真执行决策机制,各类项目的资金安排均经局党组集中研究制定分配方案;三是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制,所有工程项目实行预算管理,原则上不得超预算,确需增加工程导致预算增加的,必须经业主、监理、发改、财政、设计等相关单位现场论证核实后,按程序上报审批。恩阳区建立了预算执行报告机制,跟踪机制;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及时开展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工作;预算执行率满足序时进度要求。

(二)项目管理

1.项目进展情况

按照《巴中市恩阳区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2年计划实施的三大类项目。截止绩效评价日,三大类项目均已全部启动,其中的第一大类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第二大类2022年10月份正式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79.5%,其中,已19个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建成三格式化粪池19座,人工湿地2处,污水管网2.8千米等;第三大类2024年1月启动,明阳镇高店子社区、双胜镇红岩社区、柳林镇海山村、下八庙镇万寿村等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

2.地方投资情况

根据《巴中市恩阳区尹家乡等17个乡镇2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地方自筹资金281.1万元,现已落实资金来源,主要从地方政府在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时,地方政府计划的征地费用和青苗补偿中发生。

3.项目管理情况

恩阳区建立健全了项目储备、报备、动态监管等管理制度,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一是执行项目监理制,准备通过招标采购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现场监管。二是建立工程月报制,由施工单位每月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形成的工程实物量。三是建立工程跟踪制度,由区生态环境局落实一名局班子成员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进度,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产出和效益

1.水环境质量目标

恩阳区2021年中央农村整治资金项目完工后,涵盖30个村(社区)39个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聚居点污水收集治理率达到100%以上。

2.生态环境效益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大大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活污水乱排的现象,对改善水环境质量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从污水乱排的源头解决了农户庭院随地流淌的污水,村庄所在聚居点散排的污水,河、库(塘)岸边未处理的污水,公路沿线、村间道路乱排的污水等,实现了项目区污水的“四没有”。

经估算,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削减入河污染负荷,根据前文分析可计算出,项目实施完成后每年能实现削减CODcr排放24.32吨、NH3-N排放1.70吨、TN排放2.63吨、TP排放0.79吨。

3.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地方建设投入,对扩大内需发挥积极作用,对环境基础设施及原材料的需求将拉动当地企业生产。同时,以农村污水治理为契机,因地制宜,以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为主要手段,努力促进农户增收。通过工程项目建设、村庄配置保洁员等途径提供生态环境公益性岗位等非农业领域创新创业平台,为农民增收开拓新门路,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并且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达到保护环境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项目的经济效益是难以估量的,该项目的建设于国于民都是十分有利的,是势在必行的,由此可见,本项目预计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

4.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对已完工子项目的实施效果满意率达95%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前期时间过长,因集镇污水处理站现场踏勘场址选定耗费时间过多。

(二)项目管理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月报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项目资金拨付滞后,未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2023年后复工迟缓,项目于2023年2月24日复工,工期延误近3个月。项目计划工期完成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完工,推进滞后。

五、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按照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已建成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发挥效益。

(二)积极同区财政局协调,加快项目资金拨付。

(三)恩阳生态环境局及时公示项目信息,严格落实月报制度,每月定期报送工程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四)全力推进项目复工,做好服务保障,全力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如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