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是恩阳区人民政府所属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内设机构33个: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访安全股)、乡村振兴办公室(区委农办秘书股、宜居乡村建设股)、农村发展项目办公室(农田建设管理股)、园区办、计划财务股、人事股(党建办)、林长制工作股、脱贫成果巩固发展股(监测帮扶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股、区域协作促进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权管理股、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生态保护修复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区林业工作管理站)、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渔业股;种植业与农药肥料股(粮油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村改革股(农村宅基地管理股、区农经站)、产业发展股(农业信息化和统计股、区经作站)、科技教育股(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机械化股(区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中心)、区乡村振兴项目中心、区土肥农能站、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国有林管理所(高观山国有林场)、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水产渔政局、区畜牧工作站(区饲草饲料工作站)。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三农”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和林业方面的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和林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农业和林业政策性保险。
二、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宜居乡村”,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林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区农业和林业产业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和涉农林企业发展等工作。指导特色农林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现代农林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现代农林业园区申报建设工作、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研究制订大宗农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林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农机操作手管理和职业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和林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业、渔具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林业、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拟订全区林业、湿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培育公益林和商品林,组织监督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编制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负责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农田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指导督促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监督管理林地、林木、陆生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组织编制全区林木采伐限额、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林地用途管制,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拟订全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利用和相关标准,并监督管理开发利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动态监测的监督管理,指导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和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承担全区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拟订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林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二、承担全区农业和林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测、核查、发布农业和林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林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编制森林病虫害防治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及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督促检查林权权利人的防治质量,承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指导、灾害预防等管理工作,开展调查和统计危害情况,发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动态信息,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档案。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农业和林业投资管理。监督管理农业和林业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农业和林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和林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和林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和林业投资项目核报、核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五、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和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林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六、指导全区农业农村和林业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和林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林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资质认定工作。
十七、承办全区农业、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组织有关农业和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促进全区农业和林业对外开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八、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九、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办理全区涉农违法案件,促进农业行政执法,会同有关部门涉农重大案件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查处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违反林业植物检疫规定、无证运输木材、乱扑乱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二十、负责全区农业、林业、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4年全系统人员编制数242人,不包含控制性工勤编制数5人,在编在职人数22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7人,参公管理人员32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17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预算收入570306935.78元,2023年度结转资金0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3529128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收入535015651.78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支出570306935.78元,基本支出35291284.00元,其中: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支出31687620.00元,公用经费支出3603664.00元,项目支出535015651.78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本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恩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含括会计核算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公车管理、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资产物资及设施设备、收入管理、票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加值班误餐费管理,报刊费及广告宣传资料制作费管理,工会经费等制度,有工作制度、纪律制度、内控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单位预算编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到科学合理的编制。按要求做到了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细化了绩效管理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增添管理措施,加强项目实施和监控,积极配合中期评估和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单位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防范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程序进行采购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及时更新、折旧和报废;预决算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财务核算,积极配合接受审计、巡查、财政的监督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4年,根据我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以农林牧发展为中心,安全为底线的开展工作,全系统上下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加压奋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评价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内,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我局预算内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局的年度预算批复时,随批复一同进行了下达:追加的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批复后随批复及时进行了下达,转移支付在收到专项资金时及时进行了拨付: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三公”经费总体控制校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预算支出。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步加强。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局安排的基本支出保证了我局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重视,预算安排的项用支出是非常必要的,我局在执行上是严格执行遵照各项财经纪律的,在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预算法》同时严格防范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程序进行采购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资产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专人管理建立台账。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积极配合接受审计、财政的监督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四、评价结论
2024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稳产量、提质量,农业生产保障有力。实施“百县千片”单产提升行动,全年粮油总产量达39万吨,粮食、油菜单产分别同比增加4.1公斤、4.5公斤。全年兑现种粮农民收益保障补贴资金6766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套作模式入选2024年全国农技中心高产典型案例。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建成蔬菜、水果千亩示范基地7个、食用菌种植基地8处,全年蔬菜播面达25.5万余亩,巩固发展道地药材4万亩、水果5万亩。持续“稳政策、稳信心、稳产能”,年出栏生猪49.39万头、肉牛2万头、小家禽183.48万羽,水产品产量1.48万吨。现代中药、肉牛全产业链推动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广追溯+合格证制度,上市的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合格率达100%。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0余人次,年内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90起。
(二)优链条、促融合,乡村产业质效升级。成功晋升省五星级粮油现代农业园区1个,巩固提升市级园区6个,同步培育(建设)区级园区15个。“推行入股分红模式带动农民增收”入选全省现代农业园区联农带农十大典型模式。实施农业提质增效攻坚战行动,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企业8家,恩阳芦笋入选全国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恩阳葡萄入选2024年第三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组织本地优秀企业参加“天府粮仓”精品全国推介—走进上海产销对接活动、“数智赋农·振兴39”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专项活动和第十届四川农业博览会3次。建成神牛溪森林康养基地健康管理中心。抢抓政策机遇,2024年度储备中央预算内项目、中省财政转移支付项目25个,争取到位资金7.24亿元。恩阳区获评中省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优秀区。开工建设市区重点项目6个,完成投资额14.17亿元。扎实推进主导产业“建圈强链”,实行全员招商,成功招引修正药业、中企中誉等生物医药、巴山肉牛全产业链项目,投资额达35.04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受理办结农业行政审批事项128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强科技、补短板,生态兴农稳步提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成国家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500余亩,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与川农大、省农科院、宜宾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专家工作服务站。恩阳区获评全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突出单位。接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示范2278亩,生物育种玉米品种增产14.66%。恩阳区被表扬为全国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应用试点突出贡献单位,在全国有序推进转基因作物产业应用领导小组扩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建成五仓农牧核心育种场,“祖代+父母代+商品猪”三级繁育体系基本形成。新(改)建高标准农田8.5万亩,建立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全区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1.8%,新增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1个。新建智慧农业数字化平台1处。动态管理林长制责任体系,推动巡林工作常态长效。有序推进林草湿荒普查,核实争议图斑23160个,获批占用(使用)林地项目54个、面积1809亩,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12份、蓄积9515.22立方米。打造生态农业,建成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区1万亩,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分别为95万亩次、121万亩次,秸秆肥料化利用面积30万亩次。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动物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率均达100%,推广绿色防控面积74.3万亩,松材线虫、蜀柏毒蛾等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治。恩阳区获评全省畜牧兽医工作成效突出区。
(四)防返贫、守底线,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8”工作方案》,打出“1+N”政策组合拳,优化区镇村管理网格2288个、调整网格员101名,全年兑现防返贫致贫专项基金186万元。组建暗访专班,常态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暗访,全年通报问题500余个,倒逼工作落实。国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全面整改销号。坚持“精准、及时、有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有效运行,畅通识别“绿色通道”,实现风险人口监测“一网覆盖”,年度新识别监测对象78户264人。持续推进夯基强本行动,脱贫群众稳定就业3.85万人,消除返贫致贫风险309户986人,落实跨区域务工就业脱贫人口交通补助35292人次2920.14万元。
(五)优环境、创示范,和美乡村全域提升。实施“天府粮仓·千园建设”行动,建设食用菌、玉米省级产业集群和渔溪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6个村3500户“厕所革命”整村示范。筑牢森林生态屏障,建成森林防火通道93.6公里,完成营造林2万亩,义务植树28.24万株。抓实长江“十年禁渔”,恩阳河流域鱼类种群达68种。采取“田园景区+林光互补”模式,海山村实现光伏发电,成功打造可再生能源低碳村1个。加大人才支撑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训359名、农业领军人才9名、农业经理人8名。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文明劝导群众放弃操办生日、满月、乔迁、升学宴等142起。开展21个村(社区)“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培育五星级村庄50个。
(六)抓改革、促增收,强村富民多点发力。扎实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省定11项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阶段性成果。恩阳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查询系统推广应用农户注册率达100%。2024年,全区银村直连累计申请业务11021笔,成功拨付2.69亿元。恩阳区搭建监管服务平台创新集体资产监管模式在省委农办《每周要情》全省推广。开展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三权”试点,有偿流转土地15万余亩、林地3万余亩。创新探索林地股份制经营,整合分散林地经营权2万亩。恩阳区先后在全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会和业务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攻坚突破”行动,规范成立镇级强村公司20家,全年营收300万元以上5家、500万元以上1家。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农民专合社446家、家庭农场32家,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527家、家庭农场1203家。布局ABC三类社会化服务组织68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65%。2024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28元,增速6.8%,高于全国0.2%、全省0.2%增速。
(七)建机制、防隐患,安全防线守牢筑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紧盯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农村沼气、休闲农业等“12+2”个重点领域,将全区583家农业行业企业(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清单制”管理,全年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75个,共排查隐患231起,已全面完成整改。全区未发生农业行业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全区52个森林防火劝导点的值班值守、515名护林人员常态化管理,清理林下可燃物3060吨,修缮森林防火隔离带72公里。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组建护农队实施野猪种群调控;协助外省公安系统侦办网络非法交易野生兰花案件1起,并将追缴的10余株野生兰花移栽至我区国有林场内;救护救助野生动物9只。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3+1+1”专项整治等。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基础工作管理为30分,绩效目标管理为15分,绩效运行管控为25分,绩效评价实施为15分,评价结果应用15分,绩效管理创新为10分,总绩效为10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资金调度效率低,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有偏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3)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
(二)改进建议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直属站所(股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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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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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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