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获得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612.52万元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近日,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财政厅发布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主要内容:巴中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7574.96万元,其中巴州区10527.42万元、恩阳区9862.52万元、通江县13282.22万元、南江县10459.54万元、平昌县13443.26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共64980万元,其中巴州区8395万元、恩阳区8750万元、通江县18751万元,南江县10394万元、平昌县186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