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关于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8
第四部分 附件························································································38
附件1·······································································································38
附件2········································································································41
第五部分 附表·························································································4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助推脱贫。做好全镇1434户4792人已脱贫对象的巩固提升工作,深入落实脱贫攻坚3年行动计划要求,持续做好脱贫帮扶工作,认真落实脱贫不脱帮扶、不脱政策的要求,全部对标达标,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抓好非贫困村均衡发展。
2.守护绿水青山。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绘制“一河一图”,完善“一河一策”,建立“一河一档”,细化“四张清单”,确保河(湖)水质达标。积极治理场镇黑臭水体、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创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强力整治秸秆禁烧、扬尘污染等。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整治非法开山采石,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力度,筑牢生态屏障。
3.坚守风险底线。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大一般医用耗材应急物资的储备。充分利用“互联网+”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工作,简化办事流程,科学、平稳、有序推进民工返岗出行。着力抓好金融风险防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坝坝会等媒介,宣传好非法集资的危害,提升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深化“空港兴隆、平安兴隆”建设,全力抓好道路交通、项目建设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强洪涝、气象、地灾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防范,加大防灾减灾检查力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宴席”申报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坚持“三三制”调处群众矛盾法,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妥善解决机场、汉巴南铁路等征地拆迁、安置还房、涉法涉诉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加大对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惩处煽动群众无理上访、缠访的组织者和挑头者,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特别是机场安置还房、汉巴南高铁拆迁涉及群众面宽量大、多方利益交织,我们将更加重视、协调和维护各方利益,妥善处理群众和工程建设的关系,全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全力确保省、市、区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治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完善镇、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4.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做好村级建制调整工作,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按要求落实村干部待遇,激发发展活力,按期、有序、平稳完成改革任务。巩固“八权一股”改革成果,在加强耕地保护、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收益的前提下,推进农村土地、山林、塘库堰等经营权的流转,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监督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措施。
5.以产业化推动农业发展。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要求,建设拳头产业示范基地、农旅融合示范基地,构建“1核2带3基地”的特色农业产业示范镇,坚定不移的推进芦笋产业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机场便捷的交通条件,以喻秉渊廉政文化基地和全国传统村落保护点为基础,打造北斗村—法华村—玉皇村和千丘塝村—小元村以柑橘、红梨、火龙果等为重点的2大特色水果种植示范带,形成以芦笋、火龙果、红梨采摘、农事体验、乡村民宿为重点的乡村旅游示范带。大力实施科技兴农工作,抓好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聘请农业领域专家、技术人员,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技术支持。提升动植物疫病防控水平,发展白堡嘴—双石村—关蓬村—石虎村的3个肉牛、生猪等特色养殖示范基地,年出栏生猪25000头、肉牛1500头。争取土地整理等项目,保护和建设好基本农田,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有效遏制耕地抛荒,确保粮食稳产增收。
6.以夯基础推动服务均等化。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争取上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完成牌坊村、关蓬村、烂田垭村等3座小Ⅱ型水库、3000多米渠系灌溉系统整治任务。抓好村容村貌整治、乡风文明建设和村民自治;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期,争取农村道路、通信、文化、产业、沼气、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项目14个,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努力达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7.提升场镇公共服务水平。抓好场镇规划。对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修订兴隆镇场镇规划,将场镇规划纳入机场临港产业园规划区域,挤进“四川省百镇建设行动”的盘子。积极对接,将改建场镇过境公路纳入“十四五”储备项目库,改变场镇“出入瓶颈”问题。严格规划执法,坚持把场镇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决制止“三违”建设,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8.加强场镇建设。新建共2000余平方米的停车场2个、新增停车位100个。协助完成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完成场镇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全面投入运营,彻底解决场镇污水直排问题。开展场镇“绿化、美化、亮化、净化”行动,推进人行道、停车场、消防设施、移动式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等基础工程建设,增强场镇承载力。
9.强化场镇管理。坚持把提升场镇管理水平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从严管理上下功夫、在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努力实现场镇管理向人性化、精细化管理转变。切实抓好场镇社区建设,用好用实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社区在场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分组负责、包块包干的办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场镇绿化、亮化、环境、居民楼栋安防、应急安全通道、农贸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10.全力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以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工作,发挥各村(居)文化室、体育设施设备的作用,不断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普及卫生等科普知识,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11.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支持,重点推进返乡农民工、零就业家庭、贫困户等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认真落实机场、汉巴南高铁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社会保障工作。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抓好困境儿童、残障群众、敬老院、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
12.切实抓好国防动员工作。全力推进“两征两退”征兵改革任务的落地落实。强化拥军优属工作,加强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夯实队伍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水平。
13.构建法治和谐空港兴隆。加强法治政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水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必经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深入推进普法依法基层治理工作,落实“执法普法”要求,充分利用村村响、文化院坝、老年活动中心等载体,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法制化。
二、机构设置
兴隆镇下属一级单位1个,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兴隆镇人民政府、兴隆镇财政所、兴隆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兴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兴隆镇卫生院、兴隆镇中心小学、兴隆镇初级中学。
纳入兴隆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兴隆镇人民政府
2.兴隆镇财政所
3.兴隆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4.兴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兴隆镇卫生院
6.兴隆镇中心小学
7.兴隆镇初级中学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000.1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234.16万元,增长82%;支出总计12,033.77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409.72万元,增长82%。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所对应的划转资金增加。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00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9.11万元,占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万元,占0.2%。
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03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58万元,占19.26%;项目支出9,716.15万元,占80.74%。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549.9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93.42万元,增长80.4%。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所对应的划转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388.72万元,增长81.35%。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所对应的划转资金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6.82万元,占4.88 %;教育支出(类)1,588.69万元,占13.2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38万元,占0.3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5.87万元,占26.52 %;卫生健康(类)支出1,078.21万元,占8.98 %;节能环保(类)支出224.43万元,占1.87 %;城乡社区(类)支出206.03万元,占1.72 %;农林水(类)支出3,451.53,占28.73 %;交通运输(类)支出1,013.30万元,占8.44 %;住房保障(类)支出139.51万元,占1.16 %;其他(类)支出502万元,占4.18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01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人大事务-人大会议: 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21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2020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6)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1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8)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100%;
(9)财政事务-事业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4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11.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7.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1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8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
(1)教育管理事务-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4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普通教育-学前教育:2020年决算数为3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普通教育-小学教育:2020年决算数为90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普通教育-初中教育:2020年决算数为51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88.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文化和旅游-文化活动:2020年决算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020年决算数为1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20年决算数为0.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广播电视-广播:2020年决算数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广播电视-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0年决算数为3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6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8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8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5)抚恤-义务兵优待:2020年决算数为1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8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7)退役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2020年决算数为37.59万元,完成预算100%;
(8)退役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20年决算数为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9)退役安置-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20年决算数为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020年决算数为8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20年决算数为7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3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9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20年决算数为77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30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020年决算数为9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7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决算数为17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6)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2020年决算数为7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决算数为1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决算数为3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0年决算数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20年决算数为15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2020年决算数为1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20年决算数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9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
(1)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退耕还林还草-退耕现金:2020年决算数为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4)退耕还林还草-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5.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2020年决算数为2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2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55.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
(1)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020年决算数为7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2020年决算数为2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2020年决算数为41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业农村-农田建设:2020年决算数为35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3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2020年决算数为1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7)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2020年决算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8)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20年决算数为18.09万元,完成预算100%;
(9)水利-水利技术推广:2020年决算数为1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水利-农村人畜饮水:2020年决算数为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水利-其他水利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决算数为56.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扶贫-社会发展:2020年决算数为10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扶贫-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020年决算数为22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965.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20年决算数为4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20年决算数为38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1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20年决算数为4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65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
(1)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2020年决算数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020年决算数为3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3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车辆购置税支出-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58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农村危房改造:2020年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020年决算数为6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其他支出
(1)其他支出-其他支出:2020年决算数为50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7.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3.03万元、津贴补贴120.35万元、奖金7.52万元、绩效工资362.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01万元、抚恤金4.07万元、、生活补助254.34万元、助学金81.43万元、奖励金0.30万元、医疗费7.18万元、住房公积金130.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4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09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5.45万元、电费9.81万元、邮电费3.86万元、差旅费121.37万元、维修(护)费8.12万元、会议费2.70万元、培训费8.60万元、公务接待费6.73万元、劳务费3.76万元、工会经费13.09万元、其他交通费1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94万元,下降12.2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压缩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89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大接访,业务培训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兴隆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8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17.10万元,增长390.42%。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所对应的划转资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兴隆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兴隆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对各项支出的考核打分,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了我镇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体现了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及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进度相对预期效果较好,整体项目推进较快。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退耕还林项目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本年内全镇享受退耕还林农户获得补助,保障农户能快速开展日常生产。
(2)抗疫项目全年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镇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并增加家庭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自然生态保护项目全年预算数24.72万元,执行数为2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使生态环境得以改善,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信访事务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使得信访工作全面持续开展,保障民生稳定。
(5)乡镇基本财力保障项目全年预算数41万元,执行数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兴隆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防灾应急救助,信访维稳调解。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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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兴隆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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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恩阳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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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9.22 |
执行数: |
109.22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9.22 |
其中-财政拨款: |
109.2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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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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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源建设,全面完成收入任务。 优化支出结构,给力民生持续发展 细化财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
优化了支出结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细化了财政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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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 决策 |
政策依据 (20分) |
科学性 |
围绕保障重点,紧扣发展大局(3分),科学编制绩效目标(2分) |
5 |
|
项目 管理 |
政策依据 (20分) |
相关性 |
与相关政策文件对比分析(5分) |
5 |
|
项目 决策 |
政策依据 (20分) |
合理性 |
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5分) |
4 |
|
项目 决策 |
政策依据 (20分) |
公平性 |
是否通过公开、公平或竞争性立项(5分) |
5 |
|
项目 管理 |
政策落实 (30分) |
制度建设 |
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情况(3分),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3分) |
6 |
|
项目 管理 |
政策落实 (30分) |
政策执行 |
人员工作分工情况(3分),工作台账的建立情况(3分)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分)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分) |
16 |
|
项目 管理 |
政策落实 (30分) |
政策效率 |
分析实施政策前后目标区域状态变化(6分) |
6 |
|
项目 效益 |
政策绩效 (50分) |
社会效益 |
区域经济及相关企业经济效益情况(7分) |
6 |
|
项目 效益 |
政策绩效 (50分) |
经济效益 |
区域经济及相关企业经济效益情况(7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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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效益 |
政策绩效 (50分) |
生态效益 |
是否环保节能(5分),是否通过环保验收(5分) |
10 |
|
|
项目 效益 |
政策绩效 (50分) |
可持续 影响 |
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情况(3分),促进管理水平提升情况(3分)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形式,了解受益群体的可持续需求(5分)是否存在多项财政政策在同一方向、环节或范围内,多批次支持企业发展(5分) |
15 |
|
效益 |
政策绩效 (50分) |
社会满 意度 |
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了解公众、服务对象、目标群体满意度(10分) |
1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兴隆镇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指统计、信息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指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指纪检、检查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初中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指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站、群众艺术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抚恤-伤残抚恤:指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抚恤-义务兵优待: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抚恤-其他优抚支出:指上述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指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机构的运转支出;特困人员供养-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指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指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社会保险补助:指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退耕还林-退耕现金:指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管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农业-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林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水利-水利技术推广: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扶贫-生产发展:指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社会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指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指公路运输支出;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6.金融支出-金融发展支出-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兴隆镇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兴隆镇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66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兴隆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兴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兴隆镇卫生院、兴隆镇中心小学、兴隆镇初级中学。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00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9.11万元,占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万元,占0.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2,03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7.58万元,占19.26%;项目支出9,716.15万元,占80.7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为保障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村(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目标1:保障兴隆镇在职人员66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目标2:保障全镇14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正常办公运转需求;目标3:保障包括村(居)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村(居)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支出。2020年全镇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317.58万元,全年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预算编制准确,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及时分配到各单位、各村居,并按实施进度拨款,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95分。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够。各单位站所对预算执行的理解程度不够,专注于争取资金和支出报费,对资金预算执行的规划程度不够。在我镇实施分管领导审签制度下,没能形成统一的内外监督机制。
二是审计监督力度不够。由于乡镇涉及业务面广,对部分工作存在完成大于实效,业务大于财务的现象普遍,导致预算执行过程中难以逐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本单位及各村(居)资金承担监管和主体使用责任。
二是继续抓好预算支出执行工作。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保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严格执行追加预算,推动部门和单位加快预算实际支出进度,严格管理结转结余资金和政府采购资金,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重视单位财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的事前监管。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确保全年财政支出预算顺利执行。
三是继续抓好审计监督工作。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涉及民生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建立健全对全口径预算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机制。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财政所.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初级中学.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人民政府(本级).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卫生院.XLS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中心小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