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史志档案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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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3月19日
第一部份 巴中市恩阳区史志档案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预算收支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史志档案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巴中市恩阳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9.巴中市恩阳区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巴中市恩阳区史志档案中心根据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恩阳区史志档案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地方志、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承担督促检查各地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所涉及的具体事务;组织指导全区党史、地方志的资料征集、编纂、研究工作;负责区委地方党史和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的编写。
3.指导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完成重要专题史编写,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整理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党史、地方志资料,征集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党史和地方志资料,促进国家档案资源建设。
4.承担区本级志的编纂、审定、出版;负责指导镇(街道)志、事业(部门)志编纂工作;承担区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指导区内各类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执政实录》的编纂工作。
5.负责党史、地方志、档案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拍摄党史、地方志题材影视作品,创作党史、地方志题材文学作品,开辟革命胜迹、历史遗迹游览景点,组织党史、地方志、档案业务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编研出版档案史料。
6.负责党史、地方志、档案理论研究。主办相关学术刊物,组织党史、地方志、档案学术交流和党史、地方志业务培训。
7.负责全区地情资料收集编写、审读管理、出版发行工作,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负责审读管理全区党史书籍、审核涉及党史的影视作品。
8.负责建设管理区史志馆、档案馆,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工作,研究史志档案资料,并向社会提供服务;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负责开展各类档案查阅利用及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
9.负责档案规范化管理。负责档案馆保存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开展档案抢救与修复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10.参与革命遗址保护建设、参与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旅游的规划鉴定工作;承担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11.制定全区党史、地方志、档案馆事业发展计划和党史、地方志、档案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政府公开信息和区直单位公开现行文件的采集、收集、整理编目和提供利用服务。
13.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恩阳区史志档案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是:
党史工作:一是完成《恩阳区委执政实录(2021)》的收集编纂及出版、印刷工作;二是收集红色文化史料,编辑、整理红色故事;三是开展党史工作调研,完成调研文章2篇;四是开展党史“七进”宣教工作。
地方志工作:一是完成《恩阳年鉴》(2022)的收集编纂及公开出版工作。二是充分运用恩阳地方志资源,加强地方志、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开发、利用工作;三是指导、督促完成3部镇(街道)志、3部村(社区)志的编纂、出版、印刷工作;四是开展地方志工作调研,完成2篇调研文章;五是收集、整理、编辑《2022年恩阳区大事记》。
档案工作:一是紧跟“营城聚人、建园兴产”发展路径,全力以赴推动恩阳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尽快落地落实。二是继续加强档案宣传普法力度,加强档案安全意识。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主动培养,积极引进档案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三是妥善保管全区脱贫攻坚档案,做好档案“八防”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四是继续协助区档案局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重大活动档案、民生档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等的指导,推动基层档案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力争上游。
二、部门概况
区史志档案中心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9人,供给车辆0 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区史志档案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收入预算总额为109.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9.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等。(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09.60万元,比2021年减少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60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9.60万元,比2021年减少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0万元,占总支出78%,项目支出24万元,占总支出22%。(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6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60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60万元,比2021年减少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表3)
(一)基本支出85.60万元。
1.人员支出79.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59万元,绩效工资6.93万元,津贴补贴14.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奖金1.73万元,住房公积金5.99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3.44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水电费0.70万元,差旅费水电费5.12万元,邮电费1.50万元,接待费0.30万元,工会经费0.60万元,公车交通费3.72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 16万元,其中:独生子女费0.02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24万元。
运转类项目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区、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会议、脱贫攻坚、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区委执政实录》《恩阳年鉴》等党史和地方志书编纂、公开出版、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30万元,比2021年预算总额(减少)0万元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0.3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0%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表5)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巴中市恩阳区史志档案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04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3.39万元。现有公用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预算的2个项目,涉及资金24万元,编制了绩效目标。分别是:《恩阳年鉴》编辑费、收集党史、地情资料工作经费14万元,档案管理、保护、执法业务指导经费10万元。(数据与附件8和附件9保持一致)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