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区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指导全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指导督促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8.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1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医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牵头推动实施生物医药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食品饮料等产业发展。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强化党建引领,锻造担当有为、履职尽责的铁军。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抓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抓规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按照市委“18”字和“四省五问”作风整治要求,全面整治“机关病”。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作风。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改进作风、严惩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强化“学习强国”成果运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五是常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在成效。2021年,共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21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3次,谈心谈话21次,先后召开“四省五问”作风整治活动月度工作汇报会12次,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9次,组织现场教学2次,开展“微党课”活动2次,讲微党课5次,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4次。
(二)加大监管力度,筑牢安全底线,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一是狠抓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建立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全面推行清单式监管模式,联合开展小作坊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纵深推进“小诊所、小卖部、小饭桌”集中治理,督促整改“三小”问题,集中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公益讲堂”“眼见为实”、局长谈“三小”“‘食’话实说”直播宣传,“零距离”展现执法过程。开展药化械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药化械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2021年,指导建成10家示范小作坊,整改小作坊安全隐患568个,立案查处6起。排查整改“三小”问题575个,立案查处161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1763个品规,货值金额120余万元。查处药品违法案件31件,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7件,化妆品违法案件12件,移送线索44条。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018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170份,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报告89份,药物滥用156份。二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常态化开展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8家,排查安全隐患27处,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8起,下达监察指令书27份。组织78家特种设备使用和维保单位开展集中培训8次、应急救援演练26次,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开展宣传活动8次;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及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演练4场;邀请专家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活动3场,培训400人余次。三是狠抓产(商)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电器产品、农资化肥、低速电动车、加油站计量器具等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排查整治。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430余户次,发现问题3起,责令整改1起,立案2起。抽检电线电缆、烟花爆竹、取暖器等生产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66个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10个批次。四是紧盯疫情防控举措落实。督促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按照“一对一”分工督导、“面对面”喊醒叫响、“点对点”精准监管的方式,对299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实施网格化监管,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专人驻守”制度,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2021年,共责令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整改52家次,消除隐患67处,立案查处22件,开展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驻仓人员及环境核酸抽检2168个批次,完成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疫苗接种492人次,指导镇(街道)劝缓、停办群体性聚餐活动246起32686余人。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措施,大力推广使用“营商通”,将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经营店和食品小作坊备案等18项行政审批等项下放到各市场监管所,实现涉企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减少30%以上,办理时限缩减80%以上;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本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3个,涉及抽查事项83项,抽查户数共563户,发现问题10个;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4个,共抽查市场主体53家,发现问题2个;强化“跑团”服务,推行“企业吹哨、跑手报到”。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代办、代跑服务,已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跑手服务500余次。二是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六稳”“六保”措施和省民营经济“20条”、市民营经济“10条”涉企优惠政策,出台《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监督保障、激励惩戒制度落地落实。扎实开展“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全面摸排涉企维权纠纷,依法查处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37件,挽回经济损失690万元。培育壮大民营经济主体,2021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800余户、注册资本金66亿余元。新培育12家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入39个非公党组织宣传宣讲中央和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督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抓实党史学习教育。三是构建纠纷化解机制。积极组织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创建,分片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示范化、投诉“绿色通道”建设,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消费维权点47个,高效处理12315、12345平台消费者投诉,全年共处理各类举报、投诉558余件,诉转案8件,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消费者满意率达到100%。
(四)多措并举,推动监管,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出台《巴中市恩阳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巴中市恩阳区“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打造高品质“恩阳制造”样板;建成全市首个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成果展示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开展商标申报注册工作,全区新申请商标注册444件,新注册商标348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1307件;授权专利达到489件,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5件(高价值专利6件)。“恩阳十大碗”集体商标申报工作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制定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行政裁决机制,建立8个“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全年共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件,向市局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线索1件。二是探索“柔性执法”破解小微市场主体执法难。试行食品违法当事人“公开承诺”制度。对家庭困难的小微市场主体违法且违法行为符合法定减轻标准的,通过“公开承诺+现场整改”方式减轻处罚,彰显执法“温度”;推行“提醒式”执法。教育引导符合“免罚”情形的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三是加强监管执法,打造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开展食品安全放心消费量化评级工作。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月度综合评分,实时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推荐放心消费餐饮服务单位8家,恩阳古镇所有经营主体实现明码标价。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以“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网剑行动”等为抓手,严厉打击市场价格、食品生产经营、广告宣传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550余件,办结省局挂牌督办案件2件、市局挂牌督办案件3件,移送公安机关并经公安机关立案6件。
(五)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切实抓好其它中心工作。 严格落实做好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禁毒、防艾、创文保卫、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截至2021年末,实有人员94人,其中:公务员35人、参公14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36人、控制性工勤6人。车辆编制11辆,实有9辆,报废2辆,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1577.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04.06万元,共计2381.92万元。2021年支出1796.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5.40万元,共计2381.9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25.21万元,减少24.97%,支出总计减少265.85万元,减少12.89%。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原各乡镇食药站人员全部下划至各乡镇。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57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86万元,占100%。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9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44万元,占62.53%;项目支出676.08万元,占37.47%;。
2021年度收入1577.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04.06万元,共计2381.92万元。2021年支出1796.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5.40万元,共计2381.9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25.21万元,减少24.97%,支出总计减少265.85万元,减少12.89%。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原各乡镇食药站人员全部下划至各乡镇。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5.85万元,下降12.47%。主要变动原因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原各乡镇食药站人员全部下划至各乡镇。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9.36万元,占88.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72万元,占4.83%;卫生健康支出57.53万元,占3.20%;住房保障支出62.91万元,占3.5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96.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3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9.33万元,完成预算93.64%,决算数小于。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5.66万元,完成预算24.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较晚,未能及时支付。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1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支出决算为26.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7.32万元,完成预算93.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较晚,未能及时支付。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91.98万元,完成预算78.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较晚,未能及时支付。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完成预算22.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较晚,未能及时支付。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8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5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2.91万元,完成预算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费用未及时支付。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3.74万元、津贴补贴144.43万元、奖金15.49万元、绩效工资85.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33万元、生活补助32.33万元、奖励金0.04万元、住房公积金62.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1万元。
公用经费27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86万元、印刷费9.05万元、水费0.47万元、电费5.73万元、邮电费6.77万元、物业管理费12.74万元、差旅费63.91万元、维修(护)费6.04万元、租赁费0.08万元、会议费1.34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劳务费11.77万元、委托业务费6.75万元、工会经费6.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8万元、其他交通费32.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12、公务用车购置9.98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78万元,完成预算6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未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88万元,占9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2.9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8万元,完成预算67.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1.42万元,增长61.86%。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8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特种设备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56万元,增长164.71%。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检验检测所认证接待费用。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1年,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63万元,比2020年增加98.08万元,增长55.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励金、道地药材图斑核查服务费、品牌创建奖励金、办公楼排危修缮等费用,致使机关运行费用发生较大变化。
2021年,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81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8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快速检测、宣传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经费项目;市场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经费项目;市场巡查检查、执法监督管理经费项目;市场主体准入、许可、信用信息监管经费项目;药品、医疗器械抽检、药品执法安全整顿经费项目;市场监督、消费维权、民营经济经费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市场监管一般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用于市场主体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用于市场秩序执法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用于质量基础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用于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项):反映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区级行政机关,局机关内设股室15个:办公室、人教股、计财装备股、综合协调和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股、质量和标准计认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股、竞争执法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食品生产监管和安全抽检监测股。派出机构6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柳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渔溪市场监督管理所、茶坝市场监督管理所、雪山市场监督管所)、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巴中市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所;巴中市恩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信息中心、巴中市恩阳区工商质量经济信息中心、巴中市恩阳区12315、12365申(投)诉举报中心、巴中市恩阳区产(商)品质量计量检定检测中心、巴中市恩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巴中市恩阳区民营经济工作办公室。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18.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9.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医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牵头推动实施生物医药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食品饮料等产业发展。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2021年末,实有人员94人,其中:公务员35人、参公14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36人、控制性工勤6人。
2021年全年预算收入总额为1577.86万元,其中:年初财政预算收入1247.17万元,调整预算330.69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77.86万元。
全年预算支出1796.52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49.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73.63万元,项目支出673.08万元。
1.预算编制工作。我局在编制年初预算工作中,严格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编报口径,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全年绩效目标编制,其预算的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2.绩效目标合理性、完整性和可行性。我局绩效目标管理以部门“三定”方案为目标导向,绩效目标符合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其绩效目标填报完整,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操作性强、可行性强。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我局通过制定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过程实施有效监控,达到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长效性。
4.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
2021年我局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设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结合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整可行;细化了绩效管理目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和监控,积极配合中期评估和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采购2021年食品抽检服务、办公设备采购。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经费44万元,支出29.8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90万元。
4.固定资产管理情况。我局完善了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做好资产登记工作,无任何资产流失现象。
5.信息公开情况。我局2021年预算信息、2020年决算信息,均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内容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管情况。我局接受了区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1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优秀,总分97分。其中,基础工作管理总分30分,自评30分;绩效目标管理总分15分,自评15分;绩效运行监控总分25分,自评23分;绩效评价实施总分15分,自评14分;评价结果应用总分15分,自评15分。
本年度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确保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社会各界对部门总体评价满意度较高。
我局严格按规定执行,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年初预算编制不精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不够深入,对绩效评价工作结果运用不灵活。
一是进一步提高预决算思想认识,加强预决算编报工作。认真学习《预算法》相关法规、制度,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能力;二是积极加强对部门财务人员及参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绩效评价工作;三是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合理性,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