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地方海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8 17:28信息来源:区地方海事处 浏览量: 【字号: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地方海事处

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5月8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预算收支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巴中市恩阳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9.巴中市恩阳区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巴中市恩阳区地方海事处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为水上安全提供海事管理保障,为航行通畅提供保障,辖区水域管理,航行船舶登记,船舶货物安全管理,船员管理,船舶安全文书管理,组织水上遇险人员搜索救助,航标管理,水上安全通信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航道行政执法,航道行政许可,航道建设,航道养护。

(二)巴中市恩阳区地方海事处2021年重点工作

1.海事安全监管工作

(1).持续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全面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二是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和海事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海事执法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常态化抓好船舶从业人员水上安全教育和培训、船舶自救互救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应急救援抢险能力;四是以强化船舶现场检验、落实规范要求为主线,严把船舶检验质量关;五是继续深入开展“三无”船舶、客渡船舶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六是常态化开展水上交通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船舶驾长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提高安全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乘船群众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等,做好船舶消毒,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2).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一是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制度。认真总结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经验教训,严格落实“七不发航”“救生衣双百行动”等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纠正和消除事故隐患;二是紧紧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中心,持续开展水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形成以镇(街道)政府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交通和有关涉水部门为行业管理主体,航务海事机构为执法监管主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有效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航务水运建设、环保工作

(1).抓好水运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完成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7.18米级海巡艇)项目及水运建设新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全力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恩阳船说大型情景式夜游项目”前期工作。

(2).抓好渡口、船舶日常环保检查。一是继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好渡口、船舶水污染防治督查检查;二是制定辖区渡口、船舶污染防治规划,完善辖区环保设施配套,强化制度的约束和引领作用,推动渡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3).抓好船舶年度检验工作。按要求对全区客渡船舶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内河小船检验证书》,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4).抓好河长制工作。一是持续贯彻落实市、区河(库)长制工作要点,督促沿线河段长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好巡河、护河等系列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玉山镇同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明年全面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三是突出重点,持续整改。着力整治污水直排、河面垃圾、网箱养殖、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并列出治理清单、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时间表,实行台账管理限时整改、定期销号,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是持续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建立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新格局,为恩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地方海事处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9人,供给车辆0辆,为巴中市恩阳区交通运输局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2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4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0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07.929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4.4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7.929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292万元,占总支出85.18%,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14.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929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40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长工资,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354元、卫生健康支出5.4426元、交通运输支出88.4703元、住房保障支出5.880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929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长工资,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91.9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6.40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20万元,绩效工资4.9776万元,津贴补贴15.82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13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244万元,奖金 1.8390万元,住房公积金5.88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24万元,公务员医疗费补助0.79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5.5201万元,其中:办公费2.0920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6.8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工会经费0.588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1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2万元,比2020年预算总额无增减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地方海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52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动。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60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4个,预算项目资金16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