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份 巴中市恩阳区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巴中市恩阳区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区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
2.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中,进行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3.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管理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红十字会2023年重点工作
1.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1)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10个;
(2)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本年度发展注册红十字志愿
者200名;
(3)发展红十字会员240名。
2.聚焦“三救”“三献”,助力民生保障
(1)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和先心病儿童救助申报工作,做到应救尽救。
(2)持续实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开展贫困家庭救助活动。
(3)组织开展持证救护员培训工作,全年完成持证救护员培训800人。
(4)开展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宣传和志愿登记工作,做好慰问和表彰奖励等捐赠人服务工作。
(5)积极参与“5·8人道公益日”和腾讯“99公益日”筹资活动,不断提升人道资源动员力。
3.传播红十字文化、弘扬红十字精神
精心策划“5·8”世界红十字日、“6.14”无偿献血日、世界急救日等主题活动,开展以人道文化传播、健康安全教育、“三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志愿宣传活动,不断扩大红十字影响力。
4.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区域合作共建。广泛联系市内外红十字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结对共建。
二、部门概况
区红十字会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2人,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47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7万元,占总支出83.52%,项目支出7.00万元,占总支出16.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4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增加及职工基础绩效、年度考核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4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增加及职工基础绩效、年度考核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35.4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0.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52万元,津贴补贴5.56万元,奖金8.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7万元,住房公积金2.6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4.61万元,其中:办公费1.13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工会经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7.0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1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额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区红十字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6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0.61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机关食堂运行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24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3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1个,预算项目资金7.0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6-1.项目支出绩效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