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财政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专注聚焦发展、改善民生、守住底线“三件大事”,着力“六稳六保”,严格执行人大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实施好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326万元,增长7.86%(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增长4.25%),其中:税收收入19101万元、增长1.03%(同口径下降9.18%),非税收入47225万元、增长10.89%。
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19243万元,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85660万元。
调整预算后,预算执行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了45763万元,具体为: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126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1261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8296万元;四是调入资金增加408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56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20万元),五是区域间转移性收入(宜宾市结对帮扶资金)1000万元。
调整预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了45763万元,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9927万元(其中:预备费调减746万元,公务员绩效奖及统筹兼顾群体待遇支出所需经费安排33万元,民生支出、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安排20640万元);二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8316万元;三是专项上解支出减少707万元;四是年末结转结余增加18228万元;五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减少1万元。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5587万元,完成预算的96%,同比增加8835万元、增长2.2%(剔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救助因素,同口径增长8.99%)。
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32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6853万元、调入资金3028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856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7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9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10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3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宜宾市结对帮扶资金)100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9358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558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一般债务还本等支出6977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75357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年末结转结余18228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090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专项债务转贷等收入110565万元,收入总计26146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4515万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调出资金等支出85788万元,支出总计250303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年末结转结余11164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调整预算后,预算执行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了 2223万元,具体为: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518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742万元;三是上年结余收入减少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了2223万元,具体为: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8941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1050万元,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减少2000万元,购房补贴资金减少2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等支出减少1181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减少521万元,城市市政道路建设资金增加2000万元,城区外环线建设资金增加2000万元,机场快速通道资金增加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增加2447万元),二是上解上级支出减少3560万元,三是调出资金增加3560万元,四是年末结转结余增加1116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6万元,收入总计400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28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80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1720万元,支出总计4003万元。收入总计减去支出总计,年末结转结余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累计余额为7373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2565万元、专项债务424737万元)。2023年,上级财政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5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500万元、专项债券68000万元),使用本级资金偿还债务本金31652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区政府性债务累计余额为7811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20065万元、专项债务461085万元),未突破省政府批准我区的政府债务限额8230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20261万元、专项债务502740万元)。2023年全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投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林水利等方面。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先导,全面落实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有关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意见,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6件,回复率、反馈满意率均达100%。
(一)聚焦财源建设,稳步提升综合实力。持续推行全员抓收入工作机制,坚持“月调度、周监测、日跟踪”,财税部门联动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强化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2023年全区财政收入圆满完成预期目标。用好上争支持“双月交账”机制,精心谋划项目对接、储备、入库工作,抢抓稳增长政策窗口期,提高债券项目资金申报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全年累计到位新增债券资金75500万元,到位各类上级补助资金340919万元,协助指导国有企业获批融资额度323940万元,有效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资金,按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419万元,盘活用好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168宗、城区1900个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确保国有资产资源资金保值升值、高效利用。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党代会、人代会确定事项资金需求。全面助力“三年行动”,围绕“投资促进大提升”,足额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30万元,支持秦巴农洽会、恩阳投资推介会等招引活动;紧扣“营商环境大优化”,全年累计退税减税降费16012万元,惠及纳税人、缴费人60359户次,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合同金额占比达92.5%;着力“制造业发展大突破”,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争取到位上级工业资金572万元,足额兑现企业奖补资金,“园保贷”基金规模达到422万元,助力工业企业发展。投入临港产业园、食品工业园、小微企业园各类资金44300万元,推进园区建设,新建厂房面积16.2万平方米、盘活低效面积300亩。全力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拨付本级配套7590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投入269647万元,加快完善汉巴南铁路、苍巴高速、黄石盘水库等基础配套,以“1+2”产业为牵引,乘势而上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聚焦民生福祉,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全区民生支出297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投入资金72838万元,40件省市区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坚持就业优先,安排就业资金3340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2393个,城镇新增就业4808人。投入资金72300万元,建成尹家幼儿园,落实教育保障政策,教育支出同比增长2.3%,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只增不减”,教育事业持续繁荣。安排资金15400万元,保障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完成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提标。投入资金13485万元,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成市级统筹,覆盖率增至98%。严格落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投入资金4800万元,推进医疗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投入衔接资金30202万元,整合涉农资金5600万元,安排农业农村发展建设资金39100万元,支持“三农”发展和“农业园区化”建设。
(四)聚焦改革发展,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出台《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规程》,健全完善全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调剂、财政决算、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政府预算绩效评价办法,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扎实开展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完成4个财政政策、75个重点专项、27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收回低效闲置资金1097万元。完成评审项目168个,审减金额23602万元,审减率11%。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0437万元,签约金额19366万元,节约率5.2%。全面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区上线行政事业单位161个,上线率100%,累计开具财政电子票据163万份,开票金额超151017万元。强化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加快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全年下达直达资金118651万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聚焦风险防控,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加强“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和动态监测,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02917万元,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围绕政府债务“一表清”台账,建立完善偿债备付金制度,跟进督促提前筹措资金,全年偿还政府法定债务本息127093万元。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落实“四个一批”措施,建立“责任制+清单制+跟踪督办制”,推动“三个转化”,化解存量YX债务54168万元。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推动形成财政监督合力,聚焦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整改问题13个。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将普法学法融入“财政大讲堂”,举办财政大讲堂6期,持续提升财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效能。及时公开财政政策、预决算和重大民生支出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支数据为快报统计数据,年终结算办理过程可能有所变动,届时按程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点支出方面的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税收入增长乏力,减收压力持续加大;二是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三是财会监督力度有待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还需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在新的一年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24年财政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加深,全区经济稳定增长仍然面临一些不确定性,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基建投资增速回落,优质税源尚在培育之中,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面临多重挑战。与此同时,我们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从国家层面看,国内经济转入新冠疫情后恢复发展期,加上国家“新基建”和“双循环”战略持续推进,将有效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加之,中央实施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继续保持一定的支出强度和政策连贯性,财政政策扩张仍有空间,2024年国家财政赤字率将保持在3%以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将继续维持在4万亿元左右,财政部已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新增政府债券额度,预计超2万亿元债券年初能发行。从全省层面看,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和《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给我们带来更多利好政策。综合来看,我区经济回升向好基本趋势没有改变,2024年经济形势有望好于上年,收入增长将保持合理预期。面对新形势新常态,全区各部门需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着力稳定经济增长、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财政收支政策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有关要求,2024年需贯彻落实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重点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大力拓展新兴产业赛道;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为制造业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多高水平的中间投入和创新要素。
二是继续将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特别针对当前消费提质、扩容、创新、分化、转型新趋势,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做大做强文旅产业,加快释放消费新动能。
三是继续突出投资的关键作用,围绕高质量发展,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继续用好增发国债资金,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增强内需主动力。
四是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是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
六是持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激发增强经济活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更高水平的供求动态平衡机制,加快形成消费引导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七是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YX债务,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预算安排基本考虑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决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切实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牢固树立科学理财理念。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三是增强财政资金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四个一律”、区委区政府规定的“五落实”要求,做好应对更加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以及重大风险的资金筹措工作和政策储备。四是突出绩效优先导向。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结果在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调整预算等方面的充分应用。
(四)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为71000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20890万元、非税收入50110万元。加上提前告知上级补助收入21709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4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7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890万元),调入资金280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5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2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41320万元。减去专项上解支出15530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2579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14595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节余指标交易收入1046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0000万元;加上预计和提前告知转移性收入5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164万元,收入总计207114万元。减去调出资金25000万元(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48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为16063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为4000万元,具体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4003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0万元,安排支出1003万元,具体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3万元,
全区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一是科学编制收入预算。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和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较2023年执行数增长7%安排,保持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按照“守住专项债付息支出不超基金预算支出10%红线”的原则,稳妥安排为145950万元。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按照中、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足额安排“三保”支出事项,全区2024年“三保”支出需求160063万元,预算安排191989万元,“三保”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持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原则上只减不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本级财政足额安排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091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574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483万元,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四是突出重点领域保障。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安排“开放引领、产业强区、营城聚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专项资金5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招商引资、城乡建设规划及重点项目工作经费4300万元。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本级投入只增不减考核要求,安排支出5533万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2024年财政工作
2024年,全区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刻领会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可统筹的财力、扎实挖掘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不断增强防控风险的能力,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增收”,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加强对财政运行的监测分析,结合年度目标,把握序时进度,加强财税、自规部门工作联动研判,挖掘税源潜力,着力涵养财源,提升收入质量;清理盘点土地资源,制定收入预期计划,确保卡好位,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积极向上争取。精准把握上级政策、资金投向,抢抓国省加快推进“四类地区”振兴发展、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和万亿国债等政策机遇,组建专班积极主动向上对接,主动协调宜宾财政部门,坚持全区一盘棋,科学下达争资任务,力争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到位不低于33亿元。三是强化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深研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力争新增额度8亿元以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银政企”对接沟通机制,打通银企中间环节,加强项目申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二)着力“节支”,确保财政平稳持续运行。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三保”领域,兜牢“三保”底线。探索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目标考核、上争支持、协税护税等完成情况,与部门单位公业务费、项目工作经费挂钩机制。二是强化资金统筹。坚持系统思维,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对跨部门、用途相近、使用低效的专项资金加大整合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低效化”,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优化政府评审采购。加强评审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优化财政评审流程,积极创新评审方式,运用专业技术手段核减项目不合理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环境。
(三)着力“提效”,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一是盘活存量资金。从严管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保障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支出。加大存量资金与新增预算、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快建立中长期预算平衡机制,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探索经营性资产管理新模式,深入研究碳汇、文旅、供水、广告位等资源特许经营权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变“撒胡椒面”的投入方式,紧扣“六稳”、“六保”要求,集中可用财力,重点保障惠及民生的各项支出和全区重点项目支出。
(四)着力“风控”,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破除“督查少、监管松”,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从“事后监督”向“实时、持续性监督”转变,从“监督为主”向“监督与服务双轮驱动”转变。二是严守底线防风险。严禁新增YX债务,大力化解存量YX债务,充分释放发债空间。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按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厘清政企责任,大力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三是确保财政运行安全有序。密切跟踪监测财政收支运行、库款保障等情况,加强资金拨付监管,强化库款动态管理和差异化调度,测算好“三保”、债务还本付息、重大项目等资金需求,做到每月收支有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着力“法治”,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法定事项报告,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二是提升资金绩效。前移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审查关口,坚决防住无预算、无资金来源、超越财政承受能力项目落地实施。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重大政策和项目跟踪监控力度,完善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完善制度机制。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票据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财政信息化等基础工作,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强与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确保财政资金始终置于有效监管之下。
名词解释及财政管理有关新规定
1. “四本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构成,简称“四本预算”。“四本预算”应当保持相对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2.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预算,做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设立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6.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7.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包括在某一辖区范围内征收的上划中央级和地方各级次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总和。
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9. 转移支付补助: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为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留改革前结算补助等转移支付项目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促进各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旨在实现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实行专款专用。
10. 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债务。或有债务指存量债务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及国务院批准锁定存量后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11.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12. 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提出省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级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13. 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14. 直达资金: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不利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一项特殊举措,主要对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采取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分配下达、直达基层,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新冠肺炎疫情后,中央财政保留了这一项措施,主要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和直达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重点领域的资金监管。
15. “三保”支出:“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简称,我省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对“三保”支出实行“三单列三专项”管理,即:预算单列编制、账户单列设置、资金单列划拨,执行专项监控、监督专项实施、绩效专项评价,确保县级“三保”支出足额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16. 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预算管理一体化是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抓住了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一体化系统建设的顺利推进必将对今后财政预算工作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