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份 巴中市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
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巴中市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
巴中市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巴中市恩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褒扬纪念、烈士陵园管理维护;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自主择业、就业服务,拥军优属优抚保障,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服务退役军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双拥创建成效显著。打造双拥共建示范学校2所、双拥共建示范社区2个、双拥共建示范企业2家、双拥共建示范“两新组织”2个,高标完成恩阳区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先进)区工作任务,获得省检查组验收高度肯定。
二是引兵入校数质双提。与恩阳区职业中学达成合作协议,选派16名退役军人入驻学校,担任德育军事教官,推行校园准军事化管理,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职教特色与鲜明“兵教”特点的学生管理新模式。
三是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按照“五有”“全覆盖”的建设标准,高质量建成玉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并打造成为红色文化服务站;高标准建成下八庙镇万寿村等5家退役军人“服务超市”。
(三)国省荣誉方面
一是2023年2月,登科街道麻石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被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授予“2022年度全省百家优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称号;
二是2023年2月,登科街道麻石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杨军同志被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授予“2022年度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百名优秀主任(站长)”称号;
三是2023年6月,在2023“戎耀归蜀”四川退役军人及军属招聘周活动中被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通报表扬;
四是2023年7月,恩阳区民生职业培训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恩阳区蓝天救援队队长米本民被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授予四川省“最美拥军人物”称号。
(四)重大活动方面
一是2023年4月3日,在恩阳区花丛镇南岳山烈士陵园开展“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活动;
二是“八一”期间组织召开了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暨庆祝建军96周年座谈会;
三是2023年9月30日,在恩阳区新建金顶山烈士陵园开展“9.30”烈士公祭日活动。
(五)经验推广方面
一是“退役不褪色,永远跟党走”党建品牌,组织退役军人当好“八大员”做法,被省市媒体点赞报道;
二是“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三持续”“四化”“五到位”等工作举措,5月24日被巴中日报刊发,经验做法受到省厅、市局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六)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至马鞍铺社区五组民政综合服务中心3号楼,并完成提质改造和政治文化元素植入。全区15800余份退役军人档案实现规范化、数字化管理。
(七)优待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抚恤优待调整标准,截至10月,累计发放抚恤优抚资金5242.7万余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20人506.5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68人63.1万元。帮助1-6级残疾军人缴纳医疗保险146人114.8万元。优待证全区共计办理12000余人。
(八)移交安置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接收2023年退役士兵162人,组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13名转业士官开展岗前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征求个人安置意愿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公开选岗,在全市率先完成安置任务。
(九)就业创业有力有为。依托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力量,采取电话、短信调查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截至目前,完成169人退役军人线上适应性培训和116名退役军人现场适应性培训,主动对接单位和企业,举办5场退役军人及军属专场招聘会,114家企业用人单位参加,提供3884个工作岗位,组织退役军人516人参加招聘,达成意向87人。为有创业意愿和潜质的退役军人兴办专合社4家,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和信用借贷帮扶资金达17.2万元。加强与驻恩企事业单位沟通协作,积极推荐和动员退役军人参加协警辅警考试,通过参加考试被录用为协警辅警、消防员共67人。通过民生职业技能学校为1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完成无人机驾驶技能培训。通过顺全、宏阳、平安等驾校完成汽车驾驶培训55人。
(十)褒扬纪念有序开展。一是在南岳山烈士陵园组织开展“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活动。二是全力推进金顶山烈士陵园建设工作,并成功举办“9.30”烈士公祭日活动;三是对立功受奖的对象建档造册,为171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4.38万元。
(十一)帮扶解困成效显著。组织专班专人,对建档立卡的84名烈属再次进行核实,删除已去世或不符合最新政策的烈属,及时完善一人一档,建好工作台账。3月,在巴中嘉禾医院健康服务中心开展“致敬英烈、关爱烈属”健康体检公益活动,为12名烈属免费健康体检。5月,开展“志愿服务 助农助耕”关爱烈属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文治街道长岭寨村烈属罗家甫家帮忙种植高粱。“9.30”烈士公祭日活动,走访慰问烈属19名,发放慰问金1.9万元。
(十二)双拥共建氛围浓厚。着力营造全民重视双拥工作、关心双拥工作、参与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2023年7月恩阳区顺利通过创建省级十二届双拥模范(先进)区验收。“八一”期间组织召开了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暨庆祝建军96周年座谈会,表扬、慰问了最美复退军人、最美军嫂和最美军(烈)属代表19人,走访慰问驻恩部队官兵、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272人次,慰问资金14.6万元。
(十三)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层层压实信访稳定属地责任、领导责任,持续开展矛盾风险常态化排查,加强风险预判,推动矛盾问题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率达100%,坚守零进京赴省底线,成功护航全国两会及成都大运会等重大活动,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十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矛盾难题化解,强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按照“万事有解”思路,创新“寻源、平怨、安业、稳心、用长”的“五步走”工作法,将退役军人“盼的事”变成我们“干的事”;深入开展“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专项行动,全区1.4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一人一档”“一人一卡”“一人一策”,通过登门送温暖、重点援助献爱心、走访慰问等专题活动,对退役军人实施解困帮扶,努力满足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健全法律援助机制,联合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等方式,让广大退役军人遇事能找法、化解矛盾依靠法。
二是狠抓移交安置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持续提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办法,克服安置人数多的压力,持续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做到安置率、报到率、满意度三个100%。
三是狠抓就业创业扶持,退役军人作用有效发挥。坚持让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台账,对劳动年龄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进行摸排统计。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联合优质企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最大限度实现退役军人“零失业、就好业、创成业”;坚持退役军人“人才观”,建立军地两用人才服务机制,挖掘“最美退役军人”“优秀兵支书”等典型事迹。
四是狠抓优待抚恤精准落实,服务保障水平提档升级。制定优待目录清单,拓展优待项目,把尊崇优待落实到每名退役军人身上,既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更有切身感受到的尊崇和荣光;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部门联办、掌上通办、限时快办,为退役军人服务跑出“加速度”。推行“局长直通车”服务,每季度主动问计问需,树立“服务工作好不好,让退役军人说了算”的鲜明导向。
五是狠抓双拥氛围营造,军地统筹发展互促共赢。把握形势要求,按照国省双拥办要求,做好创建工作,全力保住“全国双拥模范城”金字招牌;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公交站台灯箱、街道路灯两侧标语等现有广告设施资源,增加高速公路沿线、城区交通要道设置固定宣传标语;坚持双拥工作向战为战理念,积极支持部队多样化军事任务,倾力解决好官兵“三后”问题。
二、部门概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6人,供给车辆1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数据与附件1保持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77.85万元,比2023年减少2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8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数据与附件1-1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77.85万元,比2023年减少2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85万元,占总支出95%,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5%。(数据与附件1-2保持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7.8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经费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85万元。(数据与附件2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7.85万元,比2023年减少29.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经费支出。(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一)基本支出277.8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30.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6.68万元,绩效工资30.63万元,津贴补贴12.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5.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4万元,奖金 17.83万元,住房公积金20.5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32.48万元,其中:办公费0.7万元,差旅费1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工会经费1.3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1万元(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二)项目支出1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25万元,比2023年预算总额增加0.5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1.2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长44%,主要原因是迎检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5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增减变化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23年预算无增减变化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运行及保险费用。(数据与附件3-2保持一致)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4保持一致)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5保持一致)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下属4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2.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2.35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数据与附件7和附件8保持一致)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76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3个,预算项目资金15万元。(数据与附件9和附件10保持一致)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