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负责全区教育智库建设、决策咨询;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检查指导、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选等管理工作;课程资源开发与管理,教材教法、教育教学研究督查指导;组织各类教育教学研讨培训活动,课堂教学展评活动;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推进恩阳区教研共同体工作的实效性;
(二)持续举办学科课堂教学展评活动;
(三)开展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命题大赛;
(四)实行推门听课、预约听课、教研员蹲点驻校等;
(五)开展高效课堂“全学科阅读”阶段性成果展示;
(六)做好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结题工作,强化研究过程的督查与指导,提炼总结有益成果在全区推广应用。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学研究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11人,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96.38万元,比2024年增加2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3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96.38万元,比2024年增加2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38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6.3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38万元,比2024年增加21.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196.3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78.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77万元,绩效工资31.34万元,津贴补贴1.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6万元,住房公积金15.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6万元等等。
2.日常公用支出11.53万元,其中:办公费2.3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邮电费1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5.88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二)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恩阳区教科体工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长0万元,增长0%。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5年预算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表和整体支出绩效表,其中:涉及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
部门预算批复表(区教科所).xlsx
川公网安备 51190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