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图书馆到馆须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09:07信息来源:区图书馆 浏览量: 【字号:  

   一、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学生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等有效证件免费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享有读者卡基本功能并在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按手续办理扩展功能;少年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学籍卡、学生证办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详见办证相关规定)。

2、读者可以免费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

3、持卡者须遵守本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其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借阅功能将被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4、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可优先借阅。

5、因座位有限,为保证查阅资料读者的需要,请读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将私人物品存到储物柜。

6、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馆。

7、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8、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9、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影(不得使用闪光灯)。

10、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本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11、请读者自尊自爱,不能将书籍带出馆外,否则按偷书处理。

   二、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1、读者除可携带笔、笔记本等学习用具外,食品、饮料、不透明包(袋)、任何有损文献和设施的物品以及非本室文献资料一律寄放于工作人员指定位置,不得带入本室,其它物品贵重物品请自己保管好。

2、读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吃零食,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不得携带个人玩具、宠物等有碍于公共卫生的物件入室。

3、读者应文明浏览,不高声谈笑、喧哗、吵闹,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保持室内安静。

4、读者应自尊自律,爱护公物,不得将书扔出窗外,否则按偷书处理,如有损坏公物,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5、本室所藏书籍仅限室内阅览,读者阅览图书时,每次取阅1—2册,不得圈点、勾划、撕剪其中文章、插图,阅览后请及时归放原处,或者把图书交还给工作人员,请勿乱放。以免影响其他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