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答复的函
曾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产城融合片区“三类”建设用地审批权限下放的建议》(第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前期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通过沟通、汇报,2024年5月31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涉及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审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1号)。明确将市(州)、县(市、区)以及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不含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权限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审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将省人民政府批准权限内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8月6日,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委托行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的通知》(巴自然资规发〔2024〕32号),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将市人民政府批准权限内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下步,我局将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