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02 14:42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字号:  

彭俊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区域垃圾收集房(点)少的建议》(第3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恩阳区已建和在建项目中大部分均按要求配建了垃圾收集房(点),但也存在极个别项目未配建垃圾收集房(点)。未配建垃圾收集房的项目基本为恩阳区刚成立之时审批的项目,因当时执行的《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版)》未对垃圾收集房(点)配建作强制性要求,(《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版)》未印发)。针对这些未配建垃圾房(点)的项目,我局在规划核实阶段,均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购买移动垃圾站,增加垃圾收集点的方式,对配建垃圾收集房(点)作了整改。同时,联合区房管局要求物业管理方与区环卫局做好沟通,及时对产生的垃圾进行清运。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要求,按住宅建筑面积的0.8‰配置垃圾用房,对照相关标准,严格审核报审的住宅、商业综合体等项目方案,并携同区环卫局一同探索创新垃圾储运方式,确保为老百姓创造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