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权责清单基础表
巴中市恩阳区权责清单基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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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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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
省级行政权力序号 |
权力名称 |
省级实施部门 |
本级实施部门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责任主体 |
责任事项 |
问责依据 |
追责及免责情形 |
监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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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 |
406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应急厅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
0827-310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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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 |
407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省应急厅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
0827-310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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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 |
417 |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省应急厅 |
区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
0827-310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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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 |
419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省应急厅 |
区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
0827-310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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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中央在川单位) |
6 |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建设项目审查 |
省地震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2008年)第24条 |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
0827-310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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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中央在川单位) |
21 |
对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地震安全性评价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政处罚 |
省地震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七条 |
执法大队 |
1.立案责任:发现对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地震安全性评价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
0827-310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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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处罚(中央在川单位) |
22 |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行政处罚 |
省地震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二条 |
执法大队 |
1.立案责任:发现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违法行为(或者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上报或其他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
0827-310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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