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一、共同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贯彻执行恩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排查安全生产矛盾纠纷隐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解工作。
5.听取本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6.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7.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
8.研究解决本局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个人(股室)职责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股室和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组 长
由局长佘梁同志担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副组长
由局各分管领导担任,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各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
1.研究提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计划建议。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3.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4.检查督促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5.沟通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股室、处、所、中心、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和重要文稿起草。
7.在局机关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强化局机关党员干部的安全意识。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督查与调研股)
1.指导监督我区所辖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因安全生产可能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4.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增强我区干部群众安全法治意识。
(五)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基层管理股)
1.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服务、技能培训等活动过程中的安全防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和政策,提高法治安全意识。
(六)行政复议应诉股(法制审查与监督股)
1.承办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2.配合区有关部门,协助指导检查各地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3.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审查。
(八)法律援助中心
1.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组织本中心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3.定期开展本中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治;4.建立本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台账;5.协助其他科室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6.积极参加应急部门组织的涉企活动,做好涉企职工、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九)公证处
1.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定期开展本科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治;3.建立本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台账;4.协助其他科室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5.组织公证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公证法律服务。
(十)各基层司法所
1.负责本所安全生产管理。
2.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
3.参与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积极参与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调解。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各业务股室负责各主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