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中市恩阳区镇(街道)权责清单》
一、背景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规范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2〕15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巴府发〔2022〕11号)要求,恩阳区对2022年《巴中市恩阳区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恩推进协调组〔2022〕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巴中市恩阳区镇(街道)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主要内容
《清单》涉及10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43项,法定行政权力114项、区级赋予行政权力129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0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4项、行政奖励25项、其他行政权力56项,涵盖了教育、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
三、调整情况
对比2022年《巴中市恩阳区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项(276项),动态清理调整后赋权事项减少33项。其中,区教科体局取消委托下放1项,区自规局取消委托下放7项,区生态环境局取消委托下放8项,区交通运输局取消委托下放12项,区应急管理局取消委托下放5项;《清单》第218项“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赋权方式由“委托下放”变更为“直接下放”,街道办事处仍由区级主管部门委托下放行使。
另外,对照省、市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设定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