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丛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相关安排和部署,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专项整治。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按照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关于开展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职责,聚焦防控重点,深入研判本辖区及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常态化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广泛发动社区网格员基层力量持续开展“敲门入户”行动,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报告,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查处,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二)紧盯“九小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消防监管。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围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督促“九小”场所隐患问题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要加大联合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搭建、违章操作、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器材损坏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决采取处罚、查封、关停、信用惩戒等手段措施,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采取“回头看”等措施实现闭环整改。要督促沿街商铺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坚决整治商铺“三合一”现象,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坚决整治劳动密集企业风险隐患。要重点针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排查、单位核查,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切实把底数摸清、隐患查全、风险找准。要坚持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监管,对违规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要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派出所、民政岗、村建、市场监管、自规、供电、应急等单位要深刻吸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持续深入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行查缺补漏,确保高层公共建筑、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3类重点对象逐栋检查到位,并分类建立建筑清单、隐患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坚决整改。
(五)切实加强违规电气焊突出问题整治。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深刻吸取违规电气焊引发的多起重特大和有影响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多单位联合治理,实施全链条安全管理。要注重源头管理,应急、村建、市场监管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焊工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时和考核内容,从源头上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要严格用工管理,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要严格工具管理,探索推行焊机等实名制管理。要严格规范动火动焊作业,督促社会单位做到动火动焊“六落实”,即严格落实动火审批、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消防器材配备、严格落实易燃可燃物清理、严格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严格落实专人安全看护。要加大集中查处力度,应急、村建、市场监管等要集中查处一批电气焊工未持证上岗、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违规动火作业、违规电气焊割等突出问题,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形成强大执法震慑。
(六)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要聚焦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车通道畅通。对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问题,组织镇执法办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拆除。派出所、村建、执法办要加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违法行为监管协作配合。
(七)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派出所、村建、市场监管、应急要集中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线上、线下)、改装、使用领域联合监管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电动自动车及电池销售、储存、改装的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提升产口质量;要督促主管单位和村(社区)民委员会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予以劝阻、制止,消除安全隐患。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对有关个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使用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城镇燃气经营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场所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要督促指导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提高燃气安全技防水平。要发挥村(社区)委会基层网格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检查更新灶具、胶管和减压阀,落实好“三清三关”措施,提升燃气使用安全系数。
四、整治内容
(一)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和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二)防火分隔不彻底的问题。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的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门禁”,妨碍人员疏散通道。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违规电气焊和施工作业的问题。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等。
(七)电气设备使用、线路敷设不规范的问题。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密、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员工集体宿舍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逐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开展针对性隐患治理,全力确保“百日攻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强化单位联动,加强排查整治。各村(社区)、镇属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条块管理,各司其职。要严格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用足用好查处、挂牌、列入“黑名单”管理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隐患成灾。要健全完善单位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监管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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