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巴中市恩阳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办规〔2023〕1号)精神,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巴中市恩阳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2023年11月27日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但该《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项“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造成财产损失,涉及补偿在500元及以上的适用于本细则”相关内容与第三条内容矛盾,且与《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规定不符,为促进行政规范,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对《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修订(删除原细则中第九条第十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形成了《巴中市恩阳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天(2024年9月23日-10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或在线提交的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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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0827-3369733
3.通信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规划40路鸿锦茗城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巴中市恩阳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