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柳林镇2024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柳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柳林镇2024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柳府〔2024〕47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齐都村等10个村(社区)0.210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 1109公顷,其他非耕农用地0.0996公顷)、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合计0.2105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柳林镇2024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