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双胜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双胜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双胜镇2024年第一批次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双府〔2024〕70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塔子垭村等0.051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415公顷,其他非耕农用地0.0101公顷)、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合计0.0516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双胜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