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06-17 15:32信息来源:花丛镇人民政府 作者:花丛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2024部门收支预算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市居民提供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负责区域内的管理;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花丛镇2024年重点工作

1、实施“三大行动”推动党建标准化

一是实施“头雁”培育行动。重点从致富能手、退役军人、乡村好青年及优秀党员中选配村级干部“头雁”,以“外出学、课堂学、帮带学”的形式,每半年分批次外出学习考察,寻差距找不足。二是实施阵地规范行动。接续推进9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规范村级阵地功能分区、挂牌标识以及制度上墙,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三是实施纠纷化解行动。对涉及民生底线、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的疑难堵点纠纷大起底,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老难信访问题落实书记、镇长包案。强化公安、司法、信访等多方联动,推动矛盾多元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聚焦“三个突出”加快项目建设

一是突出招商引资这个根本。利用春节等重要时段,集中走访一批花丛籍在外返乡成功人士。坚持主要负责人挂帅,每月外出招商洽谈不少于1次,全年对接企业不少于30个。盘活资源禀赋,重点抓好花丛酒文化产业园等项目招引。二是突出资金争取这个关键。重点抓好以苏村坝以工代赈项目、社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的争取,做实重点项目实施、基础设施改善的资金来源支撑。三是突出项目实施这个重心。组建专班,聚焦项目落地、开工、推进、投用全环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五星级粮油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建设。
    3、开展“三大攻坚”推进园区建设

一是攻坚完善产业布局。紧扣优质粮油发展定位,依托高标准农田建成区,积极培育引进一批种粮大户或企业、合作社,放活土地经营权。深化“龙头公司+种养殖大户+村集体+农户”利益连接机制,规模化发展水稻、油菜,推进“芦笋+榨菜”有机蔬菜、“稻虾+稻鱼”种养循环、林下道地药材种植等产业。二是攻坚产业基础配套。高质量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实施三合寨、盛花山等村土地整理项目,完善水电路配套,有效解决产业园区机耕、灌溉等问题。三是攻坚市场主体服务。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优化行动,积极为企业做好金融服务、政策服务、帮办代办服务等支持。分村或联村建立土地合作社、农机服务合作社,用好产业扶持资金,为产业发展夯实基础。

    4、浓厚“三个氛围”推动目标完成

一是浓厚文明创建氛围。拓宽宣传维度,借助QQ、微信群、宣传栏等加大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宣传,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周五爱国卫生运动”和村庄清洁行动,落实好“门前五包”制度,开展群众创文满意度测评活动,不断提升村(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二是浓厚底线工作氛围。借助“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宣传宣讲。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筑牢安全和环保防线。坚决贯彻落实各级耕地保护决策部署,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全面完成耕地进出平衡任务。三是浓厚廉洁建设氛围。坚持每季度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选优配强镇村纪检干部,深化党员干部醉驾酒驾等专项整治,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二、部门概况

花丛镇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4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63人,供给车辆0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681.29万元,比2023减少11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1.29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681.29万元,比2023减少11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29万元,占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1.2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8.9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结转结余和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1.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97万元,教育支出7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57万元、农林水支出824.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1.29万元,比2023减少118.9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1681.9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282.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5.56万元,津贴补贴68.27万元,奖金95.66万元,绩效工资95.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5.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28万元,住房公积金76.46万元,医疗费7.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0.1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371.49万元,其中:办公费15.19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2.95万元,差旅费67.4万元,邮电费0.4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工会经费4.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3万元,其中:离休费12.16万元奖励金0.05万元,生活补助7.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万元

4.资本性支出3.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4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98万元,2022年预算总额减少0.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98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9.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花丛镇人民政府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4.9万元,2022年预算减少50.04万元,减少11.78%。主要原因是运转类项目经费和机关运转经费增加。机关运转经费为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及其它运转经费之和。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3.4万元,主要是:政府需购买空调机、多功能一体机、便捷式计算机。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89.25万元。现有公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

十三、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1.收支预算总表

         1-1.收入预算总表

         1-2.支出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3-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项目支出表

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8.政府采购预算表

       9.整体支出绩效表

     预算公开附件表1-表9.xlsx